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不给工资随时离职犯法吗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否能够马上辞职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去劳动局举报公司不发工资,不给员工辞职,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去劳动部门举报工资不发工资,经查属实的,劳动部门应对企业进行相应处罚。
由于拖欠工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出离职,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对企业而言,工资发放必须足额准时,如果遇到重大经营困难,应向工会或员工代表大会说明情况,报备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得到确认后,延发或少发工资。但最多延迟一个薪资周期,目前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规定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公司拖欠工资我辞职直接走人他们有权利扣我钱吗
首先要说的是,无论你是什么方式离开工作不做了,公司都没有权利扣你的工资(除了正常缴纳的社保、个税外),如果你私自离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你赔偿,但也不能未经你同意直接从你工资当中扣除。
对于公司拖欠你工资,你要辞职走人,也得注意方式方法!我们知道,公司拖欠工资属于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我们能以此被迫离职,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安全期间的做法是:
一、写辞职报告,并注明是因为拖欠工资被迫离职。
二、最好是通过邮寄的方式给公司,因为你直接给公司,公司到时候可以反口不认,说你没给过。
三、如果要经济补偿金,可以在邮寄后,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这样,对你自己来说是最安全的,以免公司来找你麻烦。
当然,现在公司如果要扣你900元,你一样可以通过劳动部门要回,但因为你提交了辞职书,很可能没有机会要到经济补偿金了。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有些公司拖欠工资,并逼迫员工自己辞职,该怎么办
很高兴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首先您千万不可赌气离职,然后在这期间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有些东西一旦离职很难在收集到)最好不要自己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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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有套路;高额补偿有妙招
公司开不出工资,又不辞退,让员工自己主动提离职怎么办
听公司的话,你就完了,不仅没有经济补偿金,甚至可能连工资都不见得要得回。
这种情况非常的常见,公司不想主动辞退员工,利用各种方法,比如排挤员工,给员工小鞋穿,调岗等形式,总之就是用尽各种方法逼迫员工主动离职,公司的目的很明确,员工主动离职,一切都与公司没有关系了,你主动的行为,想要任何的经济补偿金都不可能,挺多把该给你的工资给你,这样公司就节约了一大笔经济补偿金的金额。
虽然很多人说个人在公司面前是渺小的,公司想要这样做,个人是没有办法抗拒的,最后的办法只能是接受。但果真如此吗?我并不这样认为。
很多人不想与公司之间纠缠,第一是害怕麻烦,怕没有时间;第二是不懂如何维权,没有人指点应该怎么做?第三是害怕因小失大。
在诸多的条件设定下,很多人宁肯自己吃点亏,写个离职申请走人算了,想着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最终就服从了公司的安排。
其实完全不必这样,维权也没有想象的那么难。
首先公司拖欠工资在先,那么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这一个点来主动的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发一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公司,作为被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及时给付工资,同时申诉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不执行,那么就可以进行劳动仲裁,通常这样的情况下,仲裁委都会支持劳动者的诉求,最终判定公司输。
这些动作做起来并不难,别还没开始做就把自己给吓退了,很多事,只要去做,就不难,就一定能成功。
公司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可以立即辞职走人吗
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当天书面通知(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可以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即时通知(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司法实践中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并非是拖欠数天,是指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即排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因经营困难与工会协商暂时延期支付,用人单位当月工资未在下月发放的情形。虽然法律上并未规定是书面通知(告知)还是口头告知,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劳动者应当采用书面告知形式,并将通知有效送达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保留送达证据。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第十四条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四、《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员工提出“不给加薪就辞职”,这是个威胁吗该怎么处理
多数员工都说工资低也是事实,但不会说自己能力低和不勤奋!所以企业发了一份公开信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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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否能够马上辞职
如果你在一个正规单位工作吗,你为了,拖欠你的工资,你就辞了职吗。那真叫他鱼水的利。那是为什么说。一,有可能本单位,就计划内部超员,如果强怕员工自退,不用说,那必须有个说处吧,他用这个手段叫你们自愿,自行辞职而白走,那不就双全齐美吗。二,如果单位面临着下马,或者是倒闭,叫你们好无愿言的,自行而退。记要省心,而要省事,那不也是,两全齐美吗。三,他记言招聘了你们去干工,那就肯定有明文规定的合同吧。你们应该和他,先吧工资要到手,自己不能白下了那些冤枉力才为上则。如果他不给,就去找劳动局领导请求,给个公道的,明文答复,去起诉请求法律保护,你们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失吧。我说的对不对吗。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一下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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