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物权期待权的保护条件有哪些呢举例,物权期待权的保护条件有哪些呢法律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物权期待的保护条件如下:
1.房产已支付全部或者部分价款但未办理登记的,法院可以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由第三人购买的房产;
2.不动产系善意取得,第三人已实际占有的,法院不予查封、冻结;
3.如果房产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买受人请求排除执行法院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第232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撤销或者更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