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物权的含义是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利,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他物权的法律特征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设定的物权、派生于所有权而又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物权、受限制的物权和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发生的物权。
一、
他物权的含义是什么
他物权的含义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利。源于罗马法。按罗马法理论,自物权即所有权以外的一切物权均可纳入他物权范畴。此类权利以他人的所有权为前提而存在,通常仅体现为物权的某项权能或某一部份,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罗马法上的他物权一般包括役权、永佃权、地上权和质权四种。
找法网提醒,近现代民法承袭了罗马法的他物权概念及理论,但在其具体表现形式上则有越来越丰富的发展。学理上往往将他物权称为“不完全物权”或“限制物权”,并将其具体划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二、
他物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他物权的法律特征有:
1.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设定的物权
这是他物权与自物权的最本质区别。他物权不能在自己所有之物上设定,因为自己所有之物,是所有权的客体,而所有权是最完备的物权,所有人享有最完全的支配权,勿需也不能为自己设定他物权。
2.他物权是派生于所有权而又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物权
他物权是所有权的派生之权,并非是完全独立的民事权利。
3.他物权是受限制的物权
所有权是最完备的物权,不受任何限制。他物权则属于限制物权。
4.他物权是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发生的物权
他物权并非自由发生。其发生的途径或称方法有两种:一是依照法律规定,如留置权等他物权;二是由合同约定,如抵押权、典权等他物权。
三、
他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区别
他物权是用益物权的上位概念,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