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属于劳动合同因故终止的情形不包括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属于劳动合同因故终止的情形不包括以及患职业病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终止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是不是员工受工伤之后合同到期后公司就不再续了吗
-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请假不上班算旷工吗
- 用人单位存在违规,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 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补偿怎么办
- 患职业病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终止吗
- 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就自动终止吗
- 单位解除合同影响工伤赔偿吗
是不是员工受工伤之后合同到期后公司就不再续了吗
我说你听,每天学一点劳动法
一般情况下员工发生工伤后,公司不会主动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也不会不续签。比较多多的情况,反而是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多。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呢?
单位对工伤员工正常情况下还是善待的,主要是在工伤解决过程中发生了不愉快,导致双方对继续下去觉得没有意思了。
对于公司来说也会考虑劳动合同第一次到期公司不续签,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次到期不续签,还会构成违法终止,要支付赔偿金。
员工主动离职,一是可以有更多的时间自主安排休养;二是可以一次性拿到比较多的补助金,因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离职的时候才可以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请假不上班算旷工吗
不算旷工。
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旷工按工作日论。
劳动合同到期后,说明劳动合同终止,即双方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存在违规,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用人单位如果真的是存在用工违规的情形,那么我们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我们可以依法来进行举报和投诉。我们首先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确实你所说的用工单位存在违规,比方说没有给你缴纳社保,或者说没有建立劳动合同,或者等等类似的情况出现,那么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样的争议,但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对于你个人来说是不合适的。
因为本身我们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那么必须是由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才可以获得相应失业金待遇的领取,如果你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待遇,同时也不能够获得失业金的待遇,对于自身来讲是得不偿失的,那么我们应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首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当劳动仲裁出具仲裁结果之后,那么这样的一个结果是具备法定效力的,作为企业单位来说都应该无条件的来执行,但是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实际上自己就不享受相应的一个待遇了,所以说我认为即便是企业单位违规用工,那么我们首先应该考虑的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考虑的是怎么样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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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补偿怎么办
请求公司按规定补偿,希望你合情合理合法,循序渐进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需要指出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仅提及“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是关于经济补偿的情形和计算。
是否取得合法补偿,首先你要确定你被解除合同理由,解除理由是否正当合法,程序是否按规定执行(譬如是否提前30天通知),明确你根据法律适用情形及获得经济补偿金计算办法。
其次,你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尤其是书面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明、公司经营信息、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明等,越多越好。
另外,你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我建议你先易后难,舍小取大。先和公司协商,实际上公司尤其是HR都是知晓相关制度的,如果用人单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可以直接申请调解,最好通过内部解决。协商不成你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协商解决。协商中如果单位不能足额赔偿,建议不要因小失大,越快越好解决问题。协商不成,你也可以选择仲裁、诉讼,一般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再诉讼,不建议走到这一步,时间长,成本高,多费周折,而且可能会影响你找工作(涉及到背调)。但如果索赔额比较大,证据充分,单位比较恶劣情况时,那也维法到底。
最后,值得注意和提醒的,劳动争议不要拖延太久,一是影响你的工作生活,另外仲裁和诉讼等都有严格时效问题。
总之,希望你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证。
患职业病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终止吗
1、发生职业病,首先需要职业病认证机构认证后确定工伤等级。
2、《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有一定的停工留薪期,就是我们常规说的医疗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这个每个省市的规定不太一样,要注意)。伤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注意,这个是非必须的),但延长器不得超过12个月。
3、医疗期有效范围内,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应自动延长至医疗期结束。
4、医疗期到期,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适用于2008年1月1日以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5、做过伤残鉴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时,除了经济补偿金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社会保险法》在2011年出台后,这个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各承担一半。
具体经济补偿金标准,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请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这里就不赘述了。
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就自动终止吗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路径是办理退休手续后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并不涉及劳动合同解除,待办理完成退休手续后,向劳动者发出劳动关系终止通知书,同步办理离职劳动关系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如果出现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用人单位并没有积极为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出现了该劳动者并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的终止,有些省市认为暗中劳务关系处理,有些地区却任务依旧认定为劳动关系,针对此类情形如果公司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有可能导致违法解除的赔偿问题。
所以如果劳动者符合退休领取养老保险带有的条件,建议及时为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如有继续用工可以同时签订退休返聘协议或劳务协议。
单位解除合同影响工伤赔偿吗
单位解除合同影响工伤赔偿吗?肯定是并不会影响工伤赔偿的,如果你在工伤治疗期满后,丧失或者是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了享受工伤赔偿金以外,用人单位还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是经济赔偿金。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期结束以后,如果属于没有丧失或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如果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是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范畴。单位职工因工负伤治疗结束以后,都要按照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工伤等级的鉴定分为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等两个部分。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不同的等级享受不同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受工伤以后,原则上都要由原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对于七级及以上的伤残,则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补助标准由于各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的,只能按照地方标准进行补助;如果属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了享受工伤管理条例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的标准执行,即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本人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的标准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解除丧失劳动能力或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受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了工伤赔偿以外,还要给予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
综上所述,受工伤的职工如果属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要享受工伤管理条例规定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外,用人单位还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是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
关于本次属于劳动合同因故终止的情形不包括和患职业病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终止吗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