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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院落租赁合同怎么写(房屋续租合同模板)

admin57分钟前2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房屋及院落租赁合同怎么写,房屋续租合同模板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我买了一套房子,送我一个院子,但合同里没有,该怎么办

日后如若产生纠纷,户型图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首先,合同里没约定院子,但户型图里有,是符合法律要求的,算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其次,现在实务中有很多公摊部分的面积,让开发商以赠送的名义送给业主,其实这部分属于公共使用部分,开发商在这里玩了个心眼;如果到时房证上没有院子的面积,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具体的赔偿方式可以协商,也可以诉讼;也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法,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农村院子买卖合同怎么写

农村院子买卖合同需要写明买卖双方的个人信息,房屋的基本信息,约定的金额,合同价款的支付,房产的交付,保证及违约的信息。

三、在租的院子里盖房子归谁,退租时怎么办

永久建筑可以办理产权证,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筑物归出租人所有。租地盖的房不能办理房产证,原因如下:

1、在租赁的土地上面即使盖了房子办理产权证也不是承租人的,因为我国的土地政策是地上物属于地主,而且盖房子还必须获得地主的同意,一般如果在租赁合同注明新增的地上物在终止租赁关系以后应该获得补偿就比较合理了。

2、《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3、永久建筑可以办理产权证,租用土地到期,土地上的建筑物归出租人所有。

四、购房合同上能写院子面积吗

以产权登记为准,如果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和图纸显示不包括院子,院子通常就是小区的公共面积,严格意义上是不能建的,如果合同上这么写,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小业主有权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如果没写,恐怕就没有责任。没有为什么,所以去购房,要多点心。

五、租农村小院合同需注意哪些事项

租农村小院合同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循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乡村振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租农村小院合同需注意的事项:

1.确认土地权属:租户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向出租人要求提供土地产权证或者其他相关的权属证明文件。

2.审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租户需确定所租小院是否符合承包经营权转让的规定,如是否属于规定的保护区域等。

3.确认租赁面积和租金:在合同中需明确约定农村小院的租赁面积和租金,确保双方权益。

4.确认土地用途: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农村小院的土地用途,以免违反相关政策法规。

5.确认合同期限:合同中要明确约定租赁期限,以免引起争议。

6.确认权利义务:合同中需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尤其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7.注册备案:租赁双方应当在属地农业行政部门登记备案,避免发生纠纷。

8.落实入住条件:租户需确保农村小院的入住条件,如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和正常使用。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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