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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履行完毕的合同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还有可能吗)

admin4周前354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巳履行完毕的合同能否解除劳动合同,今天收到单位给我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但我还想上班,还有可能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单位支付了赔偿金就一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2. 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能办理病退吗
  3. 解除劳动合同1年,还可以正常退休么
  4.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有权单方面辞退员工吗
  5. 因为公司违约,员工提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不是就可以不上班了
  6. 劳动合同续签后被辞退怎么赔偿
  7. 今天收到单位给我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但我还想上班,还有可能吗

单位支付了赔偿金就一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对于这个问题,答案当然是否定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是不是代表单位只要花点钱就可以随意开除员工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所以这个问题显然是问反了,首先,单位是不可以随意的解除员工的。单位如果想开除一个员工必须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法律规定了什么情况下这个员工可以被开除,单位才可以依据该法律规定开除,否则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时候,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解除的。

但是确实有一条法律规定指的就是如果单位真的存在违法解除劳动的合同的情况,那么是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的,但是这个必须是要有前提条件,就是单位确实违法解除了,也没有办法再继续履行了,或者员工也不想再继续履行了,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能让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但绝不能反过来说,只要单位花钱就能够一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不能倒着说的。

另外,即便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不是说就一定只能支付经济赔偿金来解决,因为员工是可以进行选择的。法律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结果是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所以,如果员工不要求支付赔偿金,而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也只能让员工继续在这儿工作,而不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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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能办理病退吗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没有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愿,这个时候不叫辞退。这只是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正常情况而已。

若是作为公司辞退员工,这个将因为辞退是否合法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理由而不合法的辞退员工,是需要承担经济赔偿金。

但是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的法律关系。可能很多劳动者也都不知道,劳动合同期限之后,用人单位仍然有可能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若是不愿意续签,这个时候还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作为劳动者可以依法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1年,还可以正常退休么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1年,可以正常退休,劳动者退休和解除劳动合同的长短没有直接关系,劳动者依法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或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劳动者满退休年龄,可以依法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保险金。《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有权单方面辞退员工吗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没有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愿,这个时候不叫辞退。这只是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正常情况而已。

若是作为公司辞退员工,这个将因为辞退是否合法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理由而不合法的辞退员工,是需要承担经济赔偿金。

但是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的法律关系。可能很多劳动者也都不知道,劳动合同期限之后,用人单位仍然有可能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若是不愿意续签,这个时候还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作为劳动者可以依法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因为公司违约,员工提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不是就可以不上班了

需要上班,你可以边上班边进行劳动仲裁或者你可以提出离职申请但是要把自己的工作整理好,放在电脑里然后等到规定的一个月时间到了就不用来上班,然后再进行仲裁,因为如果你没有按照流程办理手续公司可以给你发旷工,只要你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公司就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续签后被辞退怎么赔偿

企业应依法赔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续签后,就是劳动关系得以接续了。新的劳动合同也已经生效了。此时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提前被解除合同,企业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并依法按员工的企业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工龄不到一年按一年计,不到半年按半年计。并为员工出具失业证明。员工应正常办理离职手续才能结算工资和领取补偿金。并到当地劳动就业部门登记失业和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

如果企业拒付补偿金,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今天收到单位给我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但我还想上班,还有可能吗

收到单位给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但当事人还想上班,还有可能。

建议当事人与单位协商,沟通一下看看是否可以。离职是否还能进去,要看单位和本人情况。根据正常手续,当事人收到离职通知书,办理离职手续,即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或封存,并办妥交接手续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也就解除了,如果要重新入职,和新的员工是在同一起跑线,需要按照入职程序,即求职、面试、审核、培训、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但是由于当事人是原来的员工,对于之前在单位的表现和情况,单位有一定的了解和记录,所以再次选择原单位,单位通常会了解当事人原来离职是何原因,本人之前的表现,个人技术和对单位的奉献或者态度,以及为什么要重新入职等等,通过认真的审核和评估,从而确定是否再次接纳当事人。而单位这样做,无论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因此,当事人离职后,如果要回原单位入职,首先要确认自己的求职条件和目的,将自己合理的理由、工作态度、内心想法等等,坦诚地与单位招聘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必要时可以提供更多的资料,如情况说明、资格证书、未来工作思路或者计划,以增加重新入职的成功率。但是如果之前是因为自动离职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在单位表现不好、不能胜任工作甚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被开除或劝退的,再次入职的成功率一般不大,这种情况,当事人最好先反思自己,再考虑是否继续求职。本人作为曾经负责人事招聘的管理人员,在与同行的交流中,通常这种情况,绝大多数的单位很难接受这种返聘的员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者选择单位,单位也选择劳动者,彼此是双向选择,也是平等的。我国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了劳动合同法,并于2012年进行了修正,该法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作为劳动者,首先应该多了解该法律,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履行自己的应有义务。相关参考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关于本次巳履行完毕的合同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和今天收到单位给我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但我还想上班,还有可能吗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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