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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弊端有哪些(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

admin1小时前2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弊端有哪些的一些知识点,和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利弊

一年一签,企业的选择性很大,如效益不好或其他原因,可以直接不和你续签,对员工也有好处,免得到时想换工作,企业不放人但是一年一签容易出现违法情况,比如签订两次后,第三次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容易出现对方借口不给买保险的情况。

二、两年合同和三年合同利弊

签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签三年的区别:

一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劳动者达到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所需时间,可能有所不同:

对于那些刚就业的职场新人或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通常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才具有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因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劳动者达到签无固定期合同所需耗费的时间也将不同。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成本不同:

劳动合同期限内,双方通常都应遵守合同的约定。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概率较高,而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约方往往需要向对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损失赔偿、违约金等费用,解约成本较高。相对而言,一年期劳动合同,提前解约并支付较高解约成本的几率要低一些。

三、关于劳动合同,定期合同与无定期合同有何利弊区别

1、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很多方面规定相同:①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相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终止。②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相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或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固定期限合同在解除和终止条件、经济补偿方面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所以企业没必要想方设法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两者比较大的区别是: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四、结构性存款有哪些利益与弊端

1.保本金。基本模式是“固定+衍生”,实现在保本的目标下博取可能的高收益。

2.高收益。预期收益率在设定上较其它类产品有明显优势,可以达到7%甚至10%,有的还设置了最低收益率的保证。

1.流动性差。客户在结构性存款期间不得提前支取本金。

2.高收益条件苛刻。结构性理财产品拿到高收益条件的限制较为苛刻。

五、劳务派遣的利弊

劳务派遣好处是用工成本低,公司风险小。坏处是派遣工积极性差,矛盾多。

1.好处:公司在不景气的时候可以随意遣走,需要人手可以随意增加员工,因为劳务派遣工不是和本公司签合同的;

如果发生工伤等,由劳务派遣公司来承担;

2.坏处:1、派遣员工劳动积极性比较差;2、有些责任比较难以界定。

3.法律特征劳务派遣具有如下特征:(一)劳动者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

六、刻板效应的弊端

1、刻板效应,又称刻板印象,它是指对某个群体产生一种固定的看法和评价,并对属于该群体的个人也给予这一看法和评价。

2、刻板印象虽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判断,不用探索信息,迅速洞悉概况,节省时间与精力,但是往往可能会形成偏见,忽略个体差异性,人们往往把某个具体的人或事看作是某类人或事的典型代表,把对某类人或事的评价视为对某个人或事的评价,因而影响正确的判断,若不及时纠正进一步发展或可扭曲为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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