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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医院聘用合同书注意哪些细节(乡镇卫生院招聘合同工必须交由卫生局备案吗)

admin6天前1695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签订医院聘用合同书注意哪些细节的一些知识点,和乡镇卫生院招聘合同工必须交由卫生局备案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医院用工形式有几种
  2. 医院人事代理待遇最新政策
  3. 医生正式编制需要签合同吗
  4. 医院事业编制合同几年一签
  5. 卫生院聘用合同是什么意思
  6. 医院劳动合同制和聘用合同制有什么区别?
  7. 乡镇卫生院招聘合同工必须交由卫生局备案吗

医院用工形式有几种

一、事业编制

事业编制职工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国家给予事业编制一定奖励

政补助,受事业编制数量的限制,公立医院事业编制普遍主要留给核心岗位、高学历及引进人才使用;

二、合同制

合同制职工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受《劳动合同法》约束,这类用工主要分布于公立医院非关键岗位;

三、人事代理制

人事代理职工是介入事业编制职工与合同制职工之间的一种用工形式,指医院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将员工的人事档案关系交由代理机构管理,医院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多数公立医院人事代理制职工参照事业编制职工工资待遇执行;

四、协议用工

协议用工是与医院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的一类用工方式,协议用工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协议用工人员以退休返聘人员、外聘专家、外籍人员、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等为主,这类人员数量不多,类别差异较大;

五、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用工是医院从人才劳动服务机构选聘劳动力,并由机构发放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的一种用人方式。医院与被用工者之间存在的只是劳务关系而不是隶属关系。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只能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派遣人数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六、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是指医院将内部的部分业务发包给相关的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安排人员完成相应的业务。劳务外包提供的是劳务服务。劳务外包是医院与劳务公司双方发生的关系,医院与劳务公司的员工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

七、其他灵活用工形式

诸如非全日制用工,实习生用工,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进修人员等。

医院人事代理待遇最新政策

医院人事代理待遇的最新政策就是和在编人员同工同酬。人事代理是一种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原来的人事管理制度的主要区别是人事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要和医院签定聘用合同,相同的地方就是都是属于有编制的,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医生正式编制需要签合同吗

医生正式编制是肯定不需要签合同的。正式编制的医生,就是事业编制人员,只需要和公务员一样,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签什么合同。无论在哪一级的公立医院,需要签合同的医生,都不是正式编制的医生,而是聘用制的医生,或者称为合同制医生。

医院事业编制合同几年一签

不同医院签订合同时间不同,有的一年一年签订,有的三年五年都可以。一般正式的护士不会出现不继续签订合同的问题,除非人品太差或被人故意整。很多时候都是只签订第一份,以后即使到期了也不再签,而是继续干下去,这在法律上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基本上与第一份差不多,只是没有书面的而已,你只要工作超过十年,以后就不需要再考虑解聘什么的了!

卫生院聘用合同是什么意思

卫生院聘用合同,指得就是,某个医生,或者护士,和某个卫生院,签订的劳动就业合同。在我国,乡村卫生院,是一个独立的医疗卫生单位,可以自主招聘医务人员,对于招聘的医务人员,一般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卫生院招聘的医生,或者招聘的护士,或者后勤服务人员,都需要签订聘任合同。

医院劳动合同制和聘用合同制有什么区别?

医院劳动合同制和聘用合同制有什么区别?医院属于事业单位,其人员构成情况也是比较复杂的,事业编制属于干部身份的有医生、护士和相关的管理人员等,工人编制的如后勤人员、工勤人员等,不同的身份其来源渠道也不相同,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编制内人员。

医院的编制内人员,主要属于当地人社行政部门管理。其来源的渠道有这么几种途径:一是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这部分人目前基本上都属于医院的主要骨干。各级医院的医生、护士,基本上都是从各级医科大学、医科学校、护士学校等分配到医院工作,他们从分配到医院工作开始,就享受正式的事业编制,其身份属于干部身份;二是通过当地人事行政部门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收录用考试进入的人员。由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制度的改革,从以前的毕业分配过渡到自主择业,所以很多医科大学毕业的学生要进入到当地医院就业,必须根据当地编制部门下达的编制计划进行公开招聘,通过考试、面试、政审等合格,可以录用为医院正式编制的医生或是护士;三是从外单位调入的医生、护士和管理人员。由于医院之间,有的从下级医院调入上级医院,也有的是为了调整、充实基层医院的医疗技术力量,从上级医院调到下级医院担任主要技术骨干,这部分人员属于编制内人员互相调动。

第二,劳动合同制人员。

由于医院是属于一个比较庞大的综合实体,既有医疗技术人员,也有庞大的后勤管理人员,所以也就存在一定数量的劳动合同制人员。按照国发(1986)77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规定的精神,经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组织招收录用的合同制工人,无论是医生、护士,只要是按照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进行招收录用,早期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都属于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动合同制人员和现在的其他人员一样,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前是按照国营企业劳动合同暂行规定执行,现在是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这部分人只能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工作,离开现单位只能属于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聘用合同制人员。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县以上医院今后将逐步取消编制,逐步过渡到聘用合同制。目前很多医院在招收录用医生护士时,不再按照编制组织公开的招收考试,而是采取院长负责制,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从各级医科大学中直接招收医生、护士,经过医院组织的考试、面试和综合测验以后,由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这份部分没有正规的编制,但是在聘用合同期内,和正规编制的医生、护士享受同等的政治、经济待遇,唯一的区别是聘用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由于医院属于事业单位,凡是事业单位都存在事业编制,但是由于医院的特殊性性,除了医生护士以外,还有庞大的工勤人员,原编制内的医生、护士属于编制内人员,按照国发(1986)77号文件招收的人员,属于劳动合同制人员;按照现在医院自主招录的人员,属于聘用合同制人员。严格来讲,劳动合同合同制和聘用合同制没有明显的区别,都是合同制人员。

乡镇卫生院招聘合同工必须交由卫生局备案吗

乡镇卫生院是事业单位,在没实行医改前,是自食其力,多劳多得。自聘人员与乡镇卫生院签的合同可以不交卫生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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