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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法修改(选举法全文解释)

admin2个月前707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选举法修改,选举法全文解释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泰国大选,总理会是谁
  2. 选举法是什么
  3. 选民证名字写错了怎么改
  4. 选举制我国中国有可能何时开始实行
  5. 选举法全文解释

泰国大选,总理会是谁

泰国这次大选总理会是谁,一般来说悬念不大,巴育将军连任的可能性基本定局。这不是说巴育已经获得了大部分泰国民众的支持,而是巴育利用手中的权力,将主要对手为泰党领袖一一剪除,围剿打击得至今为止候选人都出不来。泰国大选原来主要看点就是为泰党,长期稳定拥有50%以上的支持率。由于为泰党的领导人他信和英拉等都是被军事政变推翻,并且还被罗列罪名逃亡国外无法回国,只能凭现代通信影响为泰党的国内政治。

为泰党成员绝大部分为中下层民众,特别是广大的泰国农民,所以在这个族群里能够担当出头露面的领导人物就不多。2011年他信没有办法推荐自己的妹妹英拉参加大选,一举成功获得了总理职位。但是由于为泰党的政治理念偏向农民,英拉的执政为泰国上层利益集团所不容,2014年英拉4年总理任期未满就被陆军司令巴育发动军事政变所推翻。

由于政变当局继续以莫须有罪名追诉英拉,2017年英拉也流亡国外,为泰党失去了主要领导人物,政治活动也就处于低潮状态。去年以来,巴育将军担任总理4年多了,只能按照宪法要求重新大选。一是4年任期早就超过了,二是总不能长期的由政变当局执政,必须要通过大选还政于民。在2018年里巴育十分注意他信和英拉的动向,迟迟不定今年上半年的选举日期。

直到今年1月20日英拉公开表示退出政坛,巴育政府马上随后宣布将大选时间定在3月24日。由于他信和英拉被强加罪名没有办法参加大选,为泰党推荐的候选人也一直定不下来。先是有由英拉的丈夫阿努索代表为泰党出征选举,后来又变成了由为泰党的第二号人物57岁的女性苏达拉参加大选,这些传言都没有应验。直到2月8日,泰国王室乌汶叻公主出人意料的宣布将代表他信的泰爱国党参选首相,一时震惊泰国上下。

泰国国王哇集拉隆功当天深夜发出敕令,指出乌汶叻参政“极为不妥”、违反传统及不符宪法精神。果然如此,乌汶叻公主声称代表为泰党选举总理时间不到5天,就在王室的压力下,2月12日退出了代表为泰党参选一事。乌汶叻为此还专门表示向泰国人们致歉称,我要为国家和泰国人民服务的本意制造了在这个时代不应该出现的麻烦。

眼看3月24日就要到了,为泰党还没有新的候选人推出来,这就是巴育当局想要的最好效果。看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重新推出候选人,是非常的困难了,推荐乌汶叻公主应该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据泰国发展管理学院最新民调,为泰党候选人的支持率为38.3%,但是这个为泰党的候选人至今还没有出现。前总理阿披实的民主党的支持率有22.6%。巴育政府的公民力量党的支持率为24.16%。

从当前的形势来看,为泰党由于群龙无首,仓促之间推出的候选人难以备战,要吃亏不少。但是不容置疑的是,为泰党在大选中仍然是议会最大的政党,前总理阿披实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但是不敢与巴育将军争锋,因为民主党与巴育将军一样,代表的都是社会上层利益,阿披实会与巴育将军政治结盟而排斥为泰党。

按照这样的形势分析,泰国的下任总理还应该是巴育,这是巴育梦寐以求的。经过大选获得总理职务,与军事政变得来的有所不同,这样的话巴育就可以以民选总理自居,是一个华丽转身。不过泰国社会长期处于分裂状态,巴育的执政有一个好处,就是能够维护社会安定。不然的话,一年到头泰国街头不是红衫军就是黄衫军,没有安稳的日子。

选举法是什么

选举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该法是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以后进行了五次修正,具体是: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选民证名字写错了怎么改

选民证,是指选民享有选举权,并具有参加选举活动的行为能力的证明书。选民凭选民证参加选举活动。由选举机构对选民进行资格审査后发给选民。中国选举法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前20天公布,并发给选民证。选民证是合格选民的证明,严禁赠送与出售。选民证的字迹要工整,不能写错。一旦发现写错,在错误地方更正并签名,交上去申请更换选民证。

选举制我国中国有可能何时开始实行

1954年宪法对我国的地方选举制度作了原则性的规定。1953年和1954年,我国分别制定了第一部选举法和第一部地方组织法,确立了我国地方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以及选举的组织和具体程序,奠定了我国地方选举制度的基础。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战略方针,为适应新的形势,我国的地方选举制度也进行了较大的改革。1982年颁布了新宪法。1979年重新修订颁布了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

此后,1982年、1986年和1995年又对这两部法律分别进行了三次修改,对我国地方选举制度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选举法全文解释

《选举法》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由广大人民群众选举代表参政议政的法律。该法律制定于1953年,1979年重新修订,其后经过1982年、1986年、1995年和2004年4次修改,2009年制定了《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并于2010年3月14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选举机构

第三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第四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第五章各少数民族的选举

第六章选区划分

第七章选民登记

第八章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九章选举程序

第十章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

第十一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第十二章附则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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