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什么情况下能起诉离婚财产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儿媳已经离婚,婆婆还有权利起诉儿媳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有房贷的房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但法院未判离,在这种情况下买的房子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2021
- 儿媳已经离婚,婆婆还有权利起诉儿媳吗
-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办
- 我老婆到法院起诉要跟我离婚,为了孩子,我不想离该怎么办
- 具备什么条件的女人可以离婚
有房贷的房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房贷在身当然可以起诉离婚,但是离婚的话面临的最大麻烦,是房产的分割问题。那么,房贷在身的话,离婚之时房产应该怎样分割呢?需要分一下几种情况:
1、假如房子是由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话,离婚之时,房子的产权属于首付支付方,因此,房贷还没还完的情况下,房贷依然属于产权所有人,另一方不再需要继续偿还房贷,但需要根据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的份额,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资金补偿,并且不用偿还的房贷的一方,依然保留房贷记录,日后想要再买房的话,将无法获得首套房优惠。
2、假如房子是由夫妻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离婚之时,房子的产权毫无疑问是夫妻双方平摊,还未还清的房贷,也由夫妻双方离婚后各自共同偿还,不过一般情况下,夫妻在离婚之后,通常不愿意双方有所瓜葛,因此在离婚之后,通常会选择将房屋转卖,弥补房贷。
3、假如房子是婚后一方父母购买的,则又需要另外进行区分:
如果房屋产权属于一方父母,即使有夫妻双方进行偿还房贷,离婚后也很难获得补偿,因为会存在与赡养费重合的情况;
如果房屋由一方父母出资,无论房产证上是否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房子的产权依然属于夫妻双方,为婚后夫妻共同产权,房贷还没还清,离婚财产分割参考“夫妻婚后共同出资买房”;
如果一方父母特意以协议的方式指明房子仅属于自己的孩子,那么房子的产权依然属于其中一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话,参考婚前一方出资首付的情况,不过这种情况,对于另一方来说其实是吃亏的。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但法院未判离,在这种情况下买的房子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您好!
大概率情况下,房子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标志:
一种是协议离婚情况下,拿到离婚证。另外一种情况是诉讼离婚情况下,法院出具了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此时即便未办理离婚证,依然视同为离婚。题主的描述应该属于第二种情况——一方起诉离婚、法院未判离,因此可以认为:此时题主双方仍处于婚姻状态。那么,关于房产归属的判定,将按照婚内购房的情况来看待。
至于是不是必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能说:大概率情况下,是的。除非:
用可明确证明属于个人的财产购房(例如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为个人名字。自己的父母资助购房,且登记为个人名字。夫妻双方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均认同属于某一个方个人。反过来说就是:用不能明确证明完全属于个人(或个人父母)的财产购房,基本都会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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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2021
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一、起诉。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二、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调解有三种结果:
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起诉离婚应交纳案件受理费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儿媳已经离婚,婆婆还有权利起诉儿媳吗
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起诉的。
如果儿子儿媳离婚时无权处分了属于婆婆的财产,婆婆可以去法院起诉要回。
如果婆婆和儿媳之间存在经济上的纠纷。比如婆婆借给过儿媳妇钱,而且有证据,儿媳妇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赠与的,那么婆婆可以去法院起诉儿媳要求还钱。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原则,但同时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协商双方进行分割,财产分割的方式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约定签署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我老婆到法院起诉要跟我离婚,为了孩子,我不想离该怎么办
离婚指定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不光曾经的他(她)是多么可爱,一旦离婚分道扬镳,竟形同陌路,受到更伤害的还有是孩子。人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就不要提出“离婚”二字。然而,确系二人感情破裂,又没有和好以致破镜重圆的可能,那么就得“琢磨”一下了。
按照我国《婚烟法》的规定,男女有自由恋爱,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确系婚姻期间双方感情破裂,一方坚持离婚的,人民法院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准予判决离婚。这个离婚判决,并不取决于一方的是否同意。
我(做兼职律师)就曾代理过这么一个离婚的案件:2018年初春我接到女生小雅的电话,她声称其丈夫在外打工期间处了个女朋友,偷偷摸摸过期了“夫妻”生活,她主张离婚,其丈夫就是不同意。并以女儿要上初中,知道父母离婚必受伤害、耽误学习为由,苦求不要离婚。
当时,我也是好言相劝,希望能看到孩子的“面上”,给对方一个改邪归正的机会,再者,女人走一家进一家不容易,结婚离婚是决定人生之大事,不可草率行事。也许在我的劝说下,小雅决定先不离婚,并且要求和丈夫一同去打工,将孩子也一同带上就近安排上学。丈夫也完全同意,并写下保证书。当时我心里也是很高兴,自己又做一件“成人之美”的好事,
然而,两个月后我又接到小雅的电话,称“这次必须离婚了”。原来其丈夫“恶习”不改,仍和那个女人来往,还被女儿发现了。我对此只能无言以表,只好代理了这桩离婚案件。最后法院依法判决小雅离婚诉讼成立,裁决离婚。
听了我讲了这个离婚案件,不知你作何考虑?只是不知道具体原因,你老婆非要去离婚。如果,你们夫妻感情确系破裂,已经维持不下去了。成天吵吵闹闹,孩子在中间活受罪,还不如长痛不如短痛,勇敢面对现实。所言,东隅失之,桑榆可得,人间何处无芳草呢?
不知是否能帮到你,若有需要我会尽义务。
具备什么条件的女人可以离婚
我的想法是,只要夫妻俩有共同生下宝宝的,只要有一线希望,就用百分之百的去努力努力争取,尽量的将夫妻俩共同生下的孩子养大成人,实在过不到一起,可以使用热问题冷处理的方法,短时内先分开过夫妻俩个要互想多为孩子的前途想想,做为大人不能太自私,光为自己着想,有点太自私了,实在过不到一起,那怕分剧,只要能共同把孩子养大,给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这才是正确的选择,离婚是可以,但是您把下一代直接害了,明白吗?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们心里,大多童年的时代在心里都有阴影,很多孩子都需要看心理医生,为了您们的下一代身心健康着想,劝有这种想法的女土们,先生们!千万不要急着领那张证。等孩子成人以后,在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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