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没有权限享有农村土地权。农村土地权归集体经济组织具体所有,不归个人所有。农村户口提取公积金的情形有离职的,退休的,修自住住房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等。
一、
农村户口有权限享有农村土地权吗
农村户口没有权限享有农村土地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
农村户口提取公积金的情形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农村户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三、
伤残赔偿分城市和农村户口吗
伤残赔偿分城市和农村户口,伤残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