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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的起止日期怎么算的(合同期限的起止日期怎么算出来的)

admin1周前805

合同期限的起止日期计算方式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约定起止日期,则按约定计算,若无约定则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算。合同需要符合法律规定订立合同要件,如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则合同自始无效。

一、

合同期限的起止日期怎么算

  合同起止时间有约定的,根据约定算。一般来说,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自合同成立日起算。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

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条件是:

  1.签订合同的主体适格;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找法网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

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解除合同如果存在违约行为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定违约责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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