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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关于代通知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

admin3个月前220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劳动合同法关于代通知金的规定的问题,以及和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公司要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通知员工?怎么办?
  2.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
  3. 工龄补贴最新规定
  4. 公司要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要通知员工?有何依据?
  5. 公司辞退我,只提前半个月通知,还要不要支付赔偿金

公司要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通知员工?怎么办?

1、公司作为用工主体,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向员工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但是否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建议用人单位出具通知,写明解除理由和时间,理由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40、41条的规定写,以避免不必要的赔偿争议,并由员工签收,并及时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发放员工工资。

2、假设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员工出现工伤、患病等意外情形时,无法确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对于企业不利。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到期需要提前通知对方,这个具体要看合同条款的约定,是不是需要提前通知,提前多久通知。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如果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了,是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的,按照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足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计算。

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你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失业期间失业保险会为你代缴最长半年的社保费。

如果是个人想合同到期离职,目前国家法律对工作单位的保护很少,即使合同约定了,你没有提前说,一般单位也很难追究你的责任,但是如果不想续签了,建议还是应该提前通知单位,好聚好散,毕竟你离职后,还需要单位为你开具离职证明,还有社保的转移接续等,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离职也没必要弄的跟仇人是的。

我是七叶,具有丰富的社保知识,希望我的回答帮助到你们。

工龄补贴最新规定

工龄补贴标准具体如下:员工工龄工资标准,连续工作满一年50元/月;连续工作满二年100元/月;连续工作满三年150元/月;连续工作满四年180元/月;工作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30元/月,十年封顶。管理人员工龄工资标准,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办公室人员100元/月;连续工作满一年b级以上管理人员100元/月;连续工作满一年a级以上管理人员150元/月;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助理人员200元/月;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级人员250元/月;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300元/月。

退休工龄工资规定如下:退休人员可领取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工作工资、特优津贴等。15年以下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工龄工资30元/年工作工资,按照实际劳动分发绩效工资,按工资的10%分发特优津贴,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可获得。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公司要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要通知员工?有何依据?

我说你听,每天学一点劳动法

你说的没错,公司解除必须通知员工,意思表示到达员工时生效,劳动合同解除;或者通知中解除的日期晚于通知到达日期的,通知中的日期为解除日期。

但是并不表示通知生效时,内容一定要让员工看到、听到!

通知是一种行为,将公司自己的意思表示通过一定载体送达员工。送达有很多种方式,电子邮件、普通邮件、即使聊天工具等等。

特别容易让人误解的是,事先员工填写了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书中明确了收件人、收件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那么公司通过这些信息进行通知,员工并不一定会立即知道通知内容。

有的员工在填写上述信息的时候,考虑的因素很多,不想把暂住地等隐私信息全盘透露;有时更换了通讯信息没有及时告知公司等等,都可能造成不能及时获悉公司通知内容。

公司辞退我,只提前半个月通知,还要不要支付赔偿金

公司辞退职工,只是提前半个月通知,是否支付赔偿金,要看辞退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其中,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用人单位辞职的,无需提前通知,也没有补偿,更没有赔偿。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上述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也就是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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