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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途中出车祸死亡算不算工伤(职工下班途中出车祸死亡单位怎样赔偿)

admin3周前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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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员工在下班途中因脑出血而死亡,这属于工伤吗?
  2. 上班途中骑车摔伤,可以报意外险么
  3. 我是一名教师,在下班途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4. 员工下班后出车祸死亡,包工头承担什么责任
  5. 工人在下班途中遇车祸身亡,工厂应负多少赔偿款
  6. 员工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这样算不算工伤呢?
  7. 职工下班途中出车祸死亡单位怎样赔偿

员工在下班途中因脑出血而死亡,这属于工伤吗?

你好,我是罗子辉律师。认定工伤的关键要素有三: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工伤认定条款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15条。

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

第15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你所述,若员工在下班途中发生脑出血死亡,不属于上述14条、15条的之一情形,是难以认定工伤的。

上班途中骑车摔伤,可以报意外险么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其他的原因,致伤残的,按工伤办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发生意外摔伤,社会保险是否可以保险主要看以下两点1、如果是工作时间发生的,可以申报工伤,基本上可以全额报销,还可以有带薪休息2、如果不是工作期间摔伤,可以走职工医疗保险

我是一名教师,在下班途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负非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员工下班后出车祸死亡,包工头承担什么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中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该答复明确了,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是可以认定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工人在下班途中遇车祸身亡,工厂应负多少赔偿款

首先要做工伤认定,只有被确定为工伤的,才能由企业或工伤保险赔偿

1,不属于工伤,企业一般只是慰问,不存在赔偿责任,赔偿由肇事方承担

2,属于工伤,则认定工伤赔付范围,这属于一个总责任,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死亡,属于工伤范畴的,工伤保险部分属于补充责任,即在交通事故赔偿后不足的部分,由工伤保险补充赔偿

例如:张三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击死亡,机动车主承担主要责任,工伤认定后张三应当获得70万赔偿,而交通事故后,双方协议赔偿60万元,则家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再获得10万元补偿

这里家属不得主动放弃肇事方的责任索赔,将责任全部转嫁给工伤保险

如果交通事故里双方协议赔偿为80万,则工伤保险不再承担赔偿

企业赔偿的情况:企业未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而劳动者被工伤认定,交通事故赔偿不足以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差额部分由企业承担

也就是说:只有被认定为工伤且企业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企业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主要赔偿还是由交通事故肇事方赔偿

员工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这样算不算工伤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人办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实践,分析建议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要认定为工伤需要符合这三个条件:事故发生时间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所说的情形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另外两个条件如果都符合的话,就能被认定为工伤死亡,否则不属于工伤。

职工下班途中出车祸死亡单位怎样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请参考以下条例:

1、工人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情节,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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