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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离婚时一方在国外应该如何向中国法院提起涉外离婚
这个问题既是一个实体性问题,也是一个程序性问题。
首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关于【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据此规定,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适用中国离婚的有关法律规定,向国外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适用该国的离婚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果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中国的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其次,如果一方希望在国内起诉身居国外的另一方,那么你只需要向你在国内经常居住地法院提交诉讼资料就可以。
最后,随着当下经济全体一体化的发展,不断涌现出各种各样的跨国婚姻。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人的婚姻都会是一种美满的状态,但是是也有一小部分跨国婚姻出现了水土不服。一旦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两个人的婚姻最终都面临着失败的结局。出现这种情况后,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也就只能通过诉讼来彻底解决双方之间的关系。作为中国公民,如果选择在中国国内选择提起诉讼,必然是对自己极为有利的结果。至少可以免去旷日持久的送达和调查工作所带来的时间、精力和财力的无谓损耗。
身在国外的涉外离婚一方当事人如何与国内律师办理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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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一方当事人在和律师充分沟通并达成委托意见,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委托律师的当事人需要在以下文件上签字:
一、委托代理合同
二、授权委托书
三、如果是原告的话则为起诉书,如果是被告的话则为答辩意见书(由律师拟好文本后直接在提交人处签名即可)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除此之外,还要将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涉及抚养问题的话),房产证(涉及财产分割的话)等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交给律师后,律师就可单独出庭,当事人则无须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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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婚姻,怎么办手续
A跨国结婚登记审批手续
1、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3)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3、登记。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本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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