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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了什么罪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admin2个月前535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了什么罪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我国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了以下内容:行为人拒绝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至十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绝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闯入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和警戒区域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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