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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以同居为由索取对方金钱算什么
- 同居期间的财产能否被第三方保全
- 一男两女同居法律怎么规制
- 情侣分手后,同居期间财产分配、生活开销分担及资金往来的问题
- 长期稳定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法院执行时能否按共同财产对待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 共同共有同居关系怎么确定份额
- 离婚后又同居,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
以同居为由索取对方金钱算什么
以同居为由索取对方金钱,这种人应该说不懂得真爱或者说就没有真爱。她们把金钱看做第一位,丝毫不考虑对方的处境和感受,不愿为对方付出,不关心多方,把爱情用金钱衡量,太物质,太利益了。所以我觉得遇到了这样的朋友,要三思而后行,慎重交往。
同居期间的财产能否被第三方保全
不能保全,因为同居和结婚不是一个概念。同居还不能认定是一家人,财产同居前是谁的还是谁的。结婚了,有些财产才视为共同财产。当然,就算结婚了,也必须把财产所有权弄清楚后,依法保全。
一男两女同居法律怎么规制
两女一男同居违不违法,需视情况而定:
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非法同居与合法婚姻关系相对而言,简单说就是在没有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
情侣分手后,同居期间财产分配、生活开销分担及资金往来的问题
首先,同居期间双方如共同购房,如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双方分手后,可以就共有房屋按约定分割房屋所有权。
如登记在一方名下,对方主张对购房出资的,能充分举证自己的出资情况的,如书写了特定用途的转账凭证、双方书面约定等,则可以主张折价补偿款。如对房屋装修进行了出资或购买了家电,可以主张由对方补偿,但也应当提供装修合同、送货单、支付费用凭证等证据,证明系对特定房屋的装修或购买家电进行了出资。
其次,就双方同居期间的生活开销,无特殊约定的,主张由对方返还或补偿,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后,同居期间,双方难免产生资金往来,不能证明资金往来性质的,如转账无具体用途或约定,应视为对对方的赠与,要求对方返还并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同居期间与婚姻存续期间有所不同,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收益、花销等并不必然具备分割或要求对方补偿的条件。需分割的财产应当以确实为法律意义上的“共有”为基础,该共有情况,双方应当通过充分的举证来加以证明。
长期稳定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法院执行时能否按共同财产对待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你好!
不能按共同财产对待。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
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财产不是共同共有,而是按份共有。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
共同共有同居关系怎么确定份额
同居后的财产归属方法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第三,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第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第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离婚后又同居,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
已经办理过离婚手续的,就只能是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即,能够证明是一方合法收入的,归其本人所有,对其他共同购置的财产,则应参照其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份额的,均等分割。
当然,如果另一方在取得该财产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可根据其作用的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亦应依据上述原则处理。
另外,如果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所著《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的观点,此“一般共有”是基于共同投资、共同经营而形成的,如合伙共有财产,出资合购的共有房屋等都不是基于身份而产生的共有关系。因此,如果能够证明是一方劳动收入以及因继承、遗赠、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均应归其本人所有;对其他共同购置的财产,则应参照其出资份额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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