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和四十多岁夫妻一方离世后,另一方该怎么办?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的房产可以继承吗?为什么?
- 四十多岁夫妻一方离世后,另一方该怎么办?
-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过户时儿女不同意该怎么办?
- 为什么房子明明是夫妻俩的,其中一方死后要把一半做为遗产分呢
- 夫妻双方有矛盾四五年了,一方去世了,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 夫妻一方过世,如何把房产过到另一方?
- 夫妻之间如果一方离世该坚守吗?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的房产可以继承吗?为什么?
依法律,该得既得。
关人情,可放就放。
能成一家人那就是缘分,即便一方不在了,余下的也还是亲人。
四十多岁夫妻一方离世后,另一方该怎么办?
看看改嫁的你就明白了,很多丈夫没有过三周年就急匆匆的走了,没有什么,人都不在了,你还等什么,即使你再苦等五十年最后还是没有了,没有实际意义,不如早早迈出一步寻找自己的幸福了,活着我们恩恩爱爱,死了就得风风光光,这是一种尊重,更是对活着的一种尊敬,大家说对吗?
四十多岁正是人生最好的年纪,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必须正大光明的迈出一步,寻找自己的幸福,毕竟太年轻了,如果七老八十倒无所谓了,毕竟儿女绕膝,子孙满堂了,这个年龄应该安分守己,踏踏实实的过好后半生了,毕竟才四十岁,未来的路还很长,再说以后有很多事,不是靠一个人就能完成的,必须找个伴,共同承担家庭重任。
另一方已经不在了,只有思念和无尽的哀愁,所以需要尽快解脱出来,走出阴影,重新生活,回归自然,我们能做的只有这些,即便你为他坚守一辈子又能如何呢?死而不能复生,所以尽快走出阴影,从新面对新生活,这也是对逝者的一种尊重,他肯定会在天堂祝福你们。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悲伤肯定是有的,但是我们必须要面对,毕竟还有家人、朋友、孩子、父母,所以我们必须要坚强的活下去,再婚是最好的选择,这样可以有个伴,相互照应,毕竟一个人的力量还是有限的,很多事情不是一个人的事,活着我们爱过,我们相互提携过,现在我们已经是阴阳两重天,所以活着的人必须选择自己的幸福。
去世的已经走了,留下来的还有以后,还要好好生活,寻找幸福是你的权利,天堂的爱人也会祝福你,大胆去爱吧!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过户时儿女不同意该怎么办?
您好!
一方去世之后,就有及时办理房产过户的想法,继承事宜不拖延,是完全正确的。
房产过户的时候如果儿女不同意,按照继承法规定来讲,没问题。这里从两个角度做一个分析:一个是儿女为什么有权利不同意,一个是应该如何处理。
这里做两个假设前提:
(1)过户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去世方的个人财产。
(2)在世一方想继承全部房产。
儿女不同意,在法律上是认可的。夫妻一方去世之后,去世方的财产作为遗产,是可以被继承的。这里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去世人生前订立过合法有效遗嘱。
这种情况下,如果遗嘱指定全部由在世一方继承,那么儿女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得到房产。
2.如果去世人生前没有订立过合法有效遗嘱
这种情况下,就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在世一方作为配偶,属于法定继承人之一。此外还包括了子女、去世人的父母。任何一个法定继承人均有权放弃、同意或者反对。
因此,儿女作为同等顺序的继承人,不同意很正常,本身就有继承权,也合乎继承法要求。
应当如何处理?这里不去探讨家庭内部结构的问题,仅就“继承人对继承方案有争议”的情况做一个说明:
通常情况下,当某继承人不同意继承方案,意味着家庭内部产生潜在争议,一般经过两个步骤:
1.协商调解
这是本着维护家庭和谐的原则做的动作。一般来讲,即使闹到法院,也会先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继承人之间可以达成一致,那么通过《调解书》的形式,即作为继承的依据文件,凭借调解书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的继承过户。
多数情况下,调解的结果是某方继承房产,给予其他继承人一定的费用补偿。
2.法院判决
这是调解不成的最后手段。继承人之间去打官司,法院判决的结果是《法院判决书》,凭着这个文件去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另外的提示房产继承到配偶名下、和继承到子女名下各有利弊。权衡好利弊再决定继承方案,是处理题主这种问题的大前提。
继承到配偶名下,是对配偶权利的保障。如果已经是老年人,那么至少在未来自己晚年生活过程中,能有资产上的经济保障。但是未来可能产生的麻烦在于,子女还得再继承一遍,还要涉及到相关复杂程序、费用支付。
继承给子女,好处是子女提前取得了房产的部分产权,未来继承的时候少点手续和费用。弊端就是,对于在世一方的权利保障不足。
总之,去世一方的遗产继承到谁的名下,最重要的是跟家庭的和谐程度有关。家庭和睦、子女孝顺、老人关爱子女,其实继承到谁的名下都可以。
为什么房子明明是夫妻俩的,其中一方死后要把一半做为遗产分呢
您好!因为财产是夫妻共有的,所以才会有各半的份额。这里不多讲法,用白话简单解释一下:
1.夫妻的财产应该是俩人共同挣出来的,别管谁挣钱多谁挣得少。即使挣的少的,在其他方面也有贡献。所以,俩人的财产算作两个人的。但是,因为涉及到很多其他问题,不说继承的问题,拿离婚举个例子,如果离婚了,共同财产肯定是需要面临分割的(注意,是共同财产,不包括个人财产)。多少算合适?分割的标准依据是什么?就像上面说的,不完全靠谁给家里贡献多少钱作为评判依据。共同挣的,算俩人的,一人一半最公平。
所以,不管怎样,都需要有一个份额比例的区分标准。
2.再说一方去世后的事儿。刚才说了,共有财产一人一半。人去世后的财产就称为“遗产”了,去世人那一半儿财产就是遗产。至于说这部分遗产怎么分配,依然缺乏客观的量化分配依据。按照题主的问题,我的理解是问为什么不“自然”都是在世一方的。从继承法上来说,法定继承包括了去世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三类人。谁能量化的说出,谁帮着贡献了多少?没法评估。所以,既然找不到客观依据,就干脆平分。
这种规定对于和谐的家庭还算是相对公平,对于家庭关系一般甚至不相往来的,就有问题了。没办法,先划一道线当成个标准,有争议的再说。
夫妻双方有矛盾四五年了,一方去世了,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无论人们干什么,都要以法律为准则,且必须得依法办事,无论要分清什么问题都不难解决。如果有法不依的话,岂不乱了套,成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了嘛。
正如楼主所提,夫妻双方有矛盾四五年了,一方去世,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的这个问题。当然要依照法律由父母,配偶,子女来分配这些死亡赔偿抚血金了。
夫妻再闹矛盾,哪怕就是分居了四五年,正在打官司闹离婚,只要没有领取离婚证,他们依然是属于合法的夫妻,他们的婚姻依然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双方的利益都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方死亡,作为合法的妻子或者是丈夫,毋庸置疑,就有权利享受对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权。
如果夫妻闹矛盾,已经领取了离婚证,离婚既成事实的话。恩断义绝,婚姻不存在了,双方都形同陌路,在经济上就成了两个独立的个体,己不是合法的夫妻了,哪怕就是还同居在一起,在经济利益上就不受法律保护了。一方突然去世的死亡赔偿金,另一方自然就没有了分配的权利。
夫妻一方过世,如何把房产过到另一方?
感谢邀请
夫妻一方过世,要把房产过户到另一方,这里边涉及到的第一继承人都具备继承权,只有所有具有继承权的人都放弃继承权利,才能过户到夫妻另一方的名下。
一般来说,婚后财产,夫妻双方都具备50%的产权,一方过世,过世一方的产权,具备第一继承权的人分别是过世方的父母,配偶,子女,这些人都有继承相应份额的继承权(均分),如果有人不同意,就需要走法院诉讼途径。
在所有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并且需要出具放弃继承声明公证书(公证处出具),才可以按照正常流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途径是过世方配偶到地方法院起诉,然后通过法院传唤所有具备继承权利的人到场,一般来说,法院解决办法一般都是先进行庭下调解,最终的解决方案就要根据家庭情况而定。
当然,由于有的家庭情况复杂,如果中途出现意外情况,可能就很难处理。
之前网上有一则新闻,情况比较特殊,说的是父母过世,但是当时爷爷辈还在,父母有一套房产,当时没有过户,后来爷爷辈也过世了,这个孩子要继承父母的房产,根据过世的时间节点,爷爷辈的其他子女也具有此房的继承权利,所以涉及到的继承人非常多,要让所有具备继承权利的人都到场,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所以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同时为何能够更快捷高效的解决此类问题,建议您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按照自己的具体家庭情况,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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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如果一方离世该坚守吗?
感谢相邀!
曾经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贞妇,结婚没几天,男人就死了,她就一直守寡直至去世。几十年,从没有越轨过界的行为,连对男人多看一眼的表现都没发生过,称得上是一个真正贞洁的女子,因为已经作古,可以盖棺定论了。终于有人发现了她一生中不可言说的秘密。原来,为了打发无边的寂寞,这个女人每晚熄灯后就把一缸子黄豆撒在屋里,炕上炕下到处都是,然后再摸着黑一粒粒捡起,把缸子捡满了天也亮了。
每每想起这个故事都会深深的感叹这个以贞洁著称的女人!这是多么大的忍耐,多么痛苦的寂寞呀!当她年迈时有人问起,“还记得老头子的模样吗?”她睁着昏花的老眼吃力回想,说早就记不清他长得啥模样了,只剩下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了。可见,几十年的坚守并不是出于爱,或者早就磨平了当年的那点可怜的爱!一生的寂寞忍受换来一个贞洁的名誉值吗?人生的意义又在哪里?只能批判,封建的思想封建的婚姻观害人不浅啊!
如今,思想解放了,追求幸福的意识加强了,人们把丧偶再婚都视为理所当然了,如果再用“从一而终”的腐朽观念束缚妇女,一定会遭到大家的唾弃!
当然,由于夫妻感情非常深厚,丈夫突然离世打击太过强烈,一时间走不出痛苦的阴霾,感情仍然沉浸在痛苦的追忆中,无法从头开始新的感情,愿意守护着心中那挥之不去的美好,又另当别论。
所以,应该不应该守候,只有问问自己的内心:曾经的那份情还那么澎湃汹涌吗?无奈别离的痛还那么锥心刺骨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又生芽长叶了吗?又有人偷偷渗入柔软的心中了吗?如果你已经平复了内心,燃起了希望,就坚定的向幸福出发!生时相守无逾越,肝胆相照,死后又逢第二春,问心无愧!恩爱记在心中,不应妨碍幸福的度过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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