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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是否可以诉讼(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是否影响我的车年检)

admin3周前540

大家好,关于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是否可以诉讼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是否影响我的车年检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交通事故对方起诉我怎么办
  2.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是否影响我的车年检
  3. 先拿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再商谈赔偿事情,可以吗
  4. 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后,还可以再次起诉吗
  5. 交通事故起诉保险公司后.与车主有关系吗
  6. 交通事故下了责任认定书之后,卖了车,保险还能报吗
  7. 肇事后交警定责、但事故双方没有和解协议、交警能放车吗

交通事故对方起诉我怎么办

根据事故认定书,判定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车主、司机、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侵权责任法》4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肇事司法解释25条,先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话按责任分担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是否影响我的车年检

赔偿和年审没关系,有行政处罚才影响年审。

1、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3、需要提供对方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车牌号。

4、如果对方依旧不进行赔偿,可以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5、需要提供交通部门的事故认定书。

先拿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再商谈赔偿事情,可以吗

根据事故认定书,判定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车主、司机、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侵权责任法》4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肇事司法解释25条,先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话按责任分担

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后,还可以再次起诉吗

一、

交通事故调解书已执行完毕,如果对方所要求你方追回的赔偿有相关凭证的话,那对方是有权起诉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是一种行政调解,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选择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所达成的协议,通说认为是一种民事合同。既然是民事合同,其成立并生效后当然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协议出具的调解书只是调解协议的书面形式。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由此可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书虽然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它作为合同对各方当事人仍具有约束力。二、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

为了促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使侵权行为当事人及时受到民事制裁,使蒙受损害的当事人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一)调解期限的开始日期。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如果受伤人员自愿放弃伤残评定的,从收到受伤人员书面证明之日起开始;对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下一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

(二)对具备调解开始时间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并另行约定调解时间。

(三)当事人申请超过法定时限或者对检验、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说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的理由和依据,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交通事故起诉保险公司后.与车主有关系吗

要看原告方起诉的数额多少,驾驶员和车主是否同一人。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交通事故下了责任认定书之后,卖了车,保险还能报吗

很荣幸能有机会给你分享一下这个问题,我在做保险理赔事故时,有时候也遇到这种情况,你的车辆和证件出了事故后保险公司拍照了吗?如果拍照了,就没有任何问题了,如果没有拍照取证,保险公司确实有些理由托辞,事故真实性无疑,车辆手续各种都属于合法性,赔付还是应该的,可能要麻烦些,甚至还会到诉讼程序,买方你的现任车主认识吗,有联系方式吗,主要是想证明你的车辆信息就是与事故车辆属于同一个车就可以,你有交警证明这一点很重要,是最有利证据,不用担心,事故最终是会理赔的,可以关注我,,给你最重要建议,可以私信,分享汽车保险理赔方面知识,谢谢大家!

肇事后交警定责、但事故双方没有和解协议、交警能放车吗

交通事故因双方未达成协议,交警可以放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1、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2、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因此,交通事故双方是否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不影响交警放车。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此时就是保全程序,不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了。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是否可以诉讼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是否影响我的车年检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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