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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小孩在学校吃饭犯法吗(这种情况违法吗)

admin2个月前628

大家好,关于7岁小孩在学校吃饭犯法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有的高中在2点到10点放学期间不准学生出校门就餐,只能在学校就餐,这种情况违法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有的高中在2点到10点放学期间不准学生出校门就餐,只能在学校就餐,这种情况违法吗

从反对垄断的角度,不准学生出校门就餐,只能在学校就餐,是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但分析其出发点,却是为了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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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提出这个问题的核心,应该是学校借助于管理权力,强制学生在校消费,然后牟取利益。不知道,我这个分析是否正确。

首先,不准学生外出就餐,强制学生在校就餐,与《反垄断法》相抵触。

垄断,意味着独占,是市场经济的大敌。学校内部的食堂,一般来说(公办),都是由学校自主经营,从市场竞争的角度,这就是“一个市场上只有一个经营者”,完全符合垄断的定义。

而为了促进自由竞争的情况下,进而促使企业最大限度地挖掘潜力,不断创新、改善管理及改进工艺以不断地降低成本,减少开支,使自身在竞争中取得优势,从而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和企业的快速发展,国家颁布实施了《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据此,我们完全可以认定,学校的这种行为,就是一种垄断经营行为,也是一种涉嫌违法的行为!

其次,学校基于管理的需要,实施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管理措施,不适用于《反垄断法》

那么,学校为什么要求学生不能随意出校,在外就餐呢?

1.为了学生安全。

我们知道,学生中途离开学校,完全可能产生安全隐患,学校此举,是为了避免学生出现安全事故。

前些年,有学校出现过学生外出就餐,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

2.为了学生健康

另外,不少学校外面,密布着无证经营的小摊贩和流动摊贩,其食品的质量和卫生状况,都非常堪忧,所以,学校不准学生外出就餐,是出于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的目的。

3.便于管理,提高学习

在学校食堂就餐,还可以节约时间,便于学校的管理,让学生利用有限的时间,进行学习。我们知道,高中的学习生活,是非常紧张的,基本上可以说是分秒必争,学生外出就餐,必然耽误较多时间。

最后,公办学校的学生食堂是非盈利的,如果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家长可以举报

一般来说,公办学校的食堂,都是由学校经营的非盈利的机构,其工作人员也是属于持证上岗的。

我们知道,餐饮的利润率是相对比较高的,餐饮从业者,一般都是为了赚取较高的利润,而学校的食堂,只需要承担工人工资和原材料费用,是不能产生利润的。但如果学校食堂餐饮价格,明显高于市场,那么,就违反了相关的规定。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家长完全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价部门举报。

总之,学校不准学生出校门就餐,只能在学校就餐,看似一种垄断经营行为,其实是一种“一切为了学生”的管理理念的落地。

个人认为,家长出现这样的顾虑,也从侧面反映出,学校与家长在沟通方面出现了问题。三水三心在学校工作的时候,就组织了有家长代表组成的学生膳食委员会,学生的菜单,定期交由膳食委员会审定,食堂财务,每学期有膳食委员会参与审计,就完全避免了这类争议。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大人逼小孩吃东西犯法吗

我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12月29日颁布,于2007年6月1日开始施行。修订后的这部法律一个最大的亮点是进一步明确和突出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即“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贯穿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字里行间,在家庭保护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可是谈到孩子的权利,有的家长说:“小孩子有什么权利呀?还不是得听大人的!”也有的说:“现在的孩子就够难管了,再让他们知道自己有那么多的权利,更得跟家长顶牛了,我们当父母的怎么‘玩得转’呀!”

事实上,父母为孩子所做的一切,无论是否自觉、是否自愿,无论能否达到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在客观上都对孩子的生存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权利能否得到充分地行使与维护。对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保护孩子权利的视角审视当今的家庭教育,我们不难看到与之相悖的诸多问题——

问题之一:包办过多,弱化了孩子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在人才市场上,一位母亲为女儿的工作已经奔波了好几天。她说:“我和爱人结婚晚,有了孩子后大人能做的事全不让她动手,什么事都不用她管,就希望她能快乐成长。可现在女儿长大了,却变成了懒惰、不自立的人。就连工作也懒得找,整天待在家里,她觉得花我们的钱理所当然。”时下,年轻人不愿工作,闲散在家,经济上则完全依赖父母,被称为“啃老族”。一些大学毕业的孩子也加入到了“啃老”的行列中。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这些孩子从小被父母“捧着”、“抱着”,养成了不爱劳动、不能独立生活、责任心差的习惯。一旦走向社会,他们往往不能客观地面对困难和问题,没有能力靠自身的力量去解决,只能重新回到父母的怀抱,继续依靠父母生活。事实上,如果站在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立场上分析,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父母对孩子的事包办过多,所掩盖的是父母们对孩子权利的剥夺。在一些父母的潜意识中,亲子是一体的,自觉自愿地包揽了本应该让孩子自己做的一切,把自己的付出作为孩子成长的一部分,而不是为孩子自身的成长创造条件。孩子在家里没有机会或者很少有机会动手做事,使得孩子在生活实践中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智能和社会性参与的权利受到限制。孩子由从小在家庭中缺乏独立的机会开始,逐渐发展为缺少独立成长的内在动力和勇气,弱化了在现实社会生存与发展的能力,甚至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自立于社会的人——这是家庭教育的最大失败。

问题之二:父母“角色错位”,履行职责偏颇

父母对孩子的首要职责是保障其生存权,抚育孩子健康成长。在现实中,或许没有父母不认为对孩子来说健康是最重要的。可是当我们关注孩子生命的质量、关注孩子身体健康的时候,却也实实在在地感到一些父母对孩子生命的漠视。一些“望子成才”的父母总是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逼着年幼的孩子参加各种学习班,孩子的自主休闲在很大程度上被限制了;有的父母担心学校“减负”影响孩子升学分数,自己给孩子“增负”,家庭成了为学校“补漏”的“第二课堂”……在学习的重压之下,孩子们点点滴滴的不良生活习惯开始形成,并在不知不觉之中威胁着他们的身体健康。到头来,又会由于体质下降、精力不足而影响学习效能,甚至耽误了孩子的学业。

究其原因,一些父母对“家庭教育”的诠释就是“家庭学习”,而教育孩子,主要就是抓孩子的学习。在一项全国调查中我们曾了解到,一些家长把围绕着学校教育抓孩子的学习,放在了自身职责的首位。比如有52.5%的家长“为孩子安排课余学习的内容”;有34.6%的家长“陪着孩子做功课”;在家庭中家长与孩子谈话的主题,有高达93.4%是孩子的“学习”;73%是“学校的事情”。孩子的学习成了家长与孩子互动的中心内容,家长把自身的角色定位为孩子“学习的拐杖”和学校老师的“助教”,而对孩子身体健康的呵护和做人的教育这些做父母最基本的职责,则在很大程度上被忽略了——这是父母角色的“错位”。

针对这类问题,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应当与学校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事实上,父母角色“错位”的结果是,尽管为孩子付出了很多,但由于不懂得教学规律,不了解教学内容与方法,往往是有劲使不到点子上,而越发感到力不从心,这便成了所谓“强己所难”。虽然有人从孩子学习成绩提高的暂时现象中尝到过为之付出的“甜头”,但却为孩子的健康发展和全面发展留下了缺憾。也有不少孩子对父母们并不内行的“学习辅导”以及一味地抓学习而束缚孩子手脚的种种做法相当反感,极大地影响了亲子关系的和谐,这也是家长们抱怨“受累不讨好”的症结所在。仅此而言,许多人感到“家长难当”也就不足为怪了。

我女儿上高中期间在餐厅和男同学同吃一碗饭,就被学校停课快一月了,该怎么办

如果上高中期间在餐厅和男同学同吃一碗饭,就被学校停课的话,那学校的责罚就过了,家长可和学校沟通,如无果的话可到教育局投诉,没必要等学校结果,那样会耽误孩子的学习。

如果教育局给答复说学校有权利停孩子的课:,就要教育局拿出我国相关法律文件:,以证明学校的做法不违法。否则跟学校没完。一个学期里有几个20几天!拖下去的话,孩子的学习进度就跟不上了。

在我国实行的是十二年义务教育,那么,孩子的学习机会学校没有权利给剥夺。如果是九年而不包括高中,学校也不能随便停孩子的课,因为家长是交了钱的,学校停孩子的课是违约。耽误了孩子的学习就可以去告学校。总之学校的做法是错误的。

孩子的共吃一碗饭,值得学校做这么大的动作吗!学校以育人为主,不具备处罚的权利。随便就处罚学生,一棍子将学生打死,将孩子推向社会,你让孩子去做什么!要处理,起码也应上报教育局。否则如果是我的孩子,你学校负责人就等着吧。

学校公布学生考上的大学是否合法

只要没有禁令,当然就是合法的。如果你有异议,可以告学校试试,如果成功,今后类似事件就都违法了,然后您家孩子考没考上大学就自己去所报考的学校打听打听,如果恰恰有另一位家长因为大学公布录取名单告了大学,而且也赢了,你就可以一辈子不用担心有人会知道孩子考没考上大学。届时在大学录取公务员录用全都保密,分数线,孩子分数,录没录取通通国家机密,好不好?

学校饮食服务中心禁止学生现金吃饭,是否合法

《谢邀》学校是一个团体,不是买卖的自由市场,有他一定的规章制度。

如果学校为了方便财政管理,用的是饭、菜票统一经营,那么学校就没什么不合法。

学校的食堂饭、菜比外面的价格相对实惠,如果用现金支付方式,就可能吸引外地人来用餐,这会对学校造成混乱,还可能招引来不法之徒,对学校的安全带来不利因素!

现在孩子在读高三,每月学校收取两三百元的补课费合法吗你怎么看

请问:学校老师除了正常的八小时工作,其余时间还辅导你的孩子没有?你的孩子上早晚自习没有?你的意思是要老师白白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免费给你的孩子辅导自习,你就满意了?你就高兴了?况且所谓的补课费,里面有一部分是学习资料费,意思是学校和老师掏钱给你的孩子白送?总有一些无脑而又喜欢白占便宜的人!你以为学校老师是你们家免费的保姆啊!邻县不要钱,你为何不转到邻县去上呢?有些国家高中生上学还有补助呢,你为何不转到国外去上?怕花钱你可以不让自己的孩子上自习,回家自己辅导啊!难道老师强迫你们家的宝贝上自习了?你可以送你的孩子到校外辅导机构,让他们给你的孩子“免费”或者“低价”辅导啊!(温馨提示:有些校外辅导机构高三的一对一服务,价格也不高,一个小时才300—500多元。)

罚学生请全班同学吃零食,你支持老师吗

看到这个问题,我有两个字,呵呵!因为我就是一名人民教师。20多年的教育教学。让我看到上面的这个案例真是不少。其实这样的说法我说过,但是我没有去做。当时的想法就是吓唬那个吃零食的孩子。并没有真正的去做。一看到这个问题,我就想到了过去的自己。杀鸡儆猴,这是一个古老而有效的方法。能得到惩戒,惩罚和警戒的作用。比如说这样做可以让孩子不敢再吃零食。但是我有这种想法却没有去做,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种做法的后果更严重。杀了鸡,鸡虽然再也不敢了,但是猴子们却更疯狂了。本来目的是不让孩子吃零食。范围只有一个或者小部分。但是买零食给其他的孩子吃,全班的同学吃,那对其他孩子的教育意义是什么呢?其他孩子不就吃到了零食吗?本来只有一个人吃,现在却大家一起吃。后果可想而知。但是我们不能否定老师的这种想法,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教育是复杂的,是长期的。乃至是一种斗智斗勇的过程。孩子是聪明的,是可爱的,也是比较小聪明,小狡猾的。要帮他们改成一个不好的习惯。作为教师想尽了办法,绞尽脑汁。本着对教育负责,对孩子负责。我们还是要三思而后行,不能因为一时的气愤,失去理智。哪些可以能做,哪些不能做,都要好好的思量思量。毕竟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影响到一个孩子的身心发展。举个小例子,我曾经碰到这样一个小子,满嘴脏话不文明。我就吓唬他说再说脏话就让你用牙刷刷牙。让他把牙刷带过来。试过两次,他后来就不说脏话了。现在想来比较好笑,但是我感觉到这也是教育成功的典型案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不违反教育教规的情况下,我们作为老师还是要多想想点子,教育是一门学问,不能生搬硬套。教师就是教书育人。除了教书,育人更重要。三尺讲台两袖清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们一直在路上。同行们加油!

关于7岁小孩在学校吃饭犯法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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