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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孩子抚养费还被起诉怎么办(法院判决给孩子抚养费不给行吗)

admin1周前1417

离婚时双方约定子女抚养费,确定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另一方抚养子女。但是,在给赡养费的过程中,有些人遇到了经济困难,也不难给。那么,子女抚养费可以中止吗?听听123律师网中山律师的详细解释。孩子抚养费可不可中止给付?没有特别理由不行。

当一方离异父母实际履行抚养子女义务并支付子女抚养费时,应根据其经济能力减少或暂停支付抚养费,而另一方有经济能力的父母应适当增加其承担的抚养费金额。

我国《婚姻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有给付赡养费义务的一方可以与对方协商减少或者中止给付赡养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所以,对离婚子女暂缓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可以的,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可减少或者中止抚养费的情形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父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减少或者暂停支付:

1.付方因长期患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力按照原协议或者判决确定的数额支付,且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能力抚养的。

2.对于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的付方,来说,他已经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支付。但恢复人身自由后,如有经济来源,仍应按原约定或判决给付。

3.子女直接抚养并再婚的,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子女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有支付义务的一方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是,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抚养,生父或生母支付的金额不能减少。

司法实践中可能还有其他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案例进行判断。

如果生活中出现一些变化,使子女抚养费的原支付条件发生变化,则有必要请求法院判决暂缓支付子女抚养费。在原夫妻双方事先协商的基础上,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法律原因向法院起诉。

子女扶养费给付数额:

有固定收入的,不直接抚养一方的支付标准为月总收入的20%-30%;一般两个以上子女的子女抚养费金额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托幼费数额。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缴费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其财产可用于抵消儿童保育费。

第号法律第7条规定,可以根据儿童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儿童保育费的数额。

如果有固定收入,育儿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缴纳。育儿费由两个以上子女承担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托幼费数额。

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儿童抚养费可以中止吗?离婚时,你不能无缘无故地停止支付子女抚养费。否则,你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非常对不起你的孩子。对方停止支付子女抚养费,我该怎么办?建议你咨询一下123律师的相关网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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