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如原告需要证明双方存在夫妻关系,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有孩子并且自己想要抚养的,需要提供自己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一、
离婚诉讼举证责任是什么
离婚诉讼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具体要证明下列内容: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如涉及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
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二、
法院申请离婚诉讼费用?
法院申请离婚诉讼费用要看是否涉及财产分割,如果没有涉及的,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起诉离婚的诉讼费首先会由原告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都有责任的就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担缴费。
三、
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首先应当进行调解,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找法网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