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意见不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首先审查是否符合分居和离婚的条件,如果符合,则作出离婚判决,要求连续分居两年以上。在实践中,如何证明已经分开两年?如果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不知道怎么做,以下是123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怎样举证证明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123律师给出的具体意见
证明夫妻分居的共同证据:
1、一方居住在房屋租赁合同以外的;
2.双方签署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是对方认可的;
3.一方向另一方出具的书面离职证明文件,应以快递方式邮寄,在备注栏注明“离职”,并保留邮寄证明。是从邮寄之日到离婚的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之间的信件和电子邮件可以证明双方在感情上是分开的;
5.证人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但由于证人往往与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分居是夫妻“私事”,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以被法院接受,应补充其他证据。
这里要特别注意一点:因为分居是夫妻之间的私事,外部证据的证明力非常有限。所以即使有这样的证据,法院也不一定会接受。所以对于那些试图通过“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离婚的人,如果还没有分居,不如放弃,直接起诉离婚。法院裁定半年内不得离婚后,将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时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这比等两年快多了,成功率高。
一、因为感情不和必须分开。
夫妻分居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双方自愿协议。比如夫妻两人分别在两个地方工作,由于相距较远,不存在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不是感情不和谐造成的,即使分居时间更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谐而应准予离婚的法律情形。
有些夫妻,感情很好,不想离婚,但是因为某种原因,自愿分开了。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而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分居这种法律上应该准予离婚的情况,一定是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感情不和谐,感情破裂,互相嫌弃造成的。
二、分居必须连续,且已满两年。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天,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时间必须在两年以上。
其次,分离必须连续,分离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分居后同居的,从同居分居后第二天起重新计算。前后几次分离的时间加起来也不一定。
第三,夫妻分居的本质是不履行性义务。
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离”的理解,不能简单理解为分居。有些夫妻分开住是因为家庭住房条件,而不是因为感情不和。但是,这种分离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用各种方法来满足夫妻双方的需求。所以,夫妻分居,法律上应该准予离婚的,其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两年不履行性义务。
四、“夫妻分居两年”必须有证据证明。
虽然我国民法典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是可以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但在实践中凭借这一规定并不容易达到离婚的目的。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院必须依靠证据的支持。夫妻分居很容易证明,但连续两年没有性生活很难证明。尤其是在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坚持不离的情况下,更难举出个人隐私性强的证据。所以对于那些想靠民法典“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想让法院判决离婚的人,确实需要三思而后行,谨慎从事。
5.怎样才能获得“两年分居”的证据
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能为力的。证人证词、寻找另一个住所的租赁合同以及在新地址收到的信件都可以作为分居的证据。需要提醒的是,在单方面作出分居决定时,要保持头脑清醒,注意对分居事实证据的保全。
现实中,是否分开是夫妻之间的私事。所以,当事人分开的时候,要多留点眼睛,保留相关证据。否则在分居两年后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否认分居事实,会混淆是否分居,法院不会以分居两年后感情破裂为由作出离婚判决。诉讼中,法院会采用什么证据作为分居事实?具体情况因室内分隔和远离分隔而异:
(一)室内分居的证据:因为室内分居是否涉及夫妻隐私,他人不得而知。因此,这种情况下的举证责任主要取决于当事人自己。对方是否承认分居事实,是否有书面分居协议,成为法院认定分居事实的关键证据;
(2)搬离分居的证据认定:本案的共同证据包括分居协议、双方通信邮件、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支付凭证、相关证人证言等。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导致婚姻感情破裂的因素很多,可以由法院判决离婚,分居两年只是其中之一。所以,如果当事人决心解除失败的婚姻关系,也可以从其他方面入手,不必太局限于两年分居的要件。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对如何解决应该注意的责任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法律问题,请咨询123律师的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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