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观念的更新,越来越多的人不再受传统观念的束缚,会在婚后不适合的生活方式后选择离婚。最近有人问上虞再婚那么,上虞民政局再婚需要什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123律师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上虞民政局再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婚姻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
二、婚姻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独立)结婚。
2.结婚年龄:男22岁,女20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异或丧偶)。
4.双方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关系(自愿建议)。
第三,婚姻登记的程序。
1.男女双方需要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持所需证件向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手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婚姻登记的期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婚姻登记加其他相关费用每对9元。
已婚夫妇面对家庭和社会的双重压力并不容易,所以在登记再婚前要办理相关手续。以上是123律师准备的关于上虞民政局再婚需要什么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你还有问题,请咨询123律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