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别人用我信用卡犯法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使用别人的信用卡是违法行为吗会被判刑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信用卡让别人用了不还钱能起诉吗
1、可以直接通过法院进行民事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信用卡并还清透支所用的金额及利息,但需注意取证较难,建议不好意思与对方积极协商返还借记卡的事情,如果对方使用您的借记卡之后又恶意刷走您的存款,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相应的钱;如果久催不还的话,建议收集对方用卡的证据及时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2、对于信用卡借用不还这一类型的案件存在一个取证的过程,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就是这样的情况下起诉,胜诉的可能性较低。(需要证明信用卡被借用导致受害人损失并且没有归还的证据)可以先把卡挂失,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起诉。
如果朋友借用我的银行卡去犯法的话,我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1、对自己的资金来说不会有风险的,但是如果他用来干些不合法的事情,那就有风险了,因此银行卡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中比较好。
2、银行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这将会保障您的权益,防止盗用风险,以避免给您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3、妥善保管个人资料:切勿将信用卡转借他人使用。也勿将卡号、有效期等个人信息告诉他人。
身份证被别人办理了信用卡使用,银行不管,额度是1万,报警有用吗达到立案标准吗
如果信用卡确实不是你本人办理、持有的,这种情况必须报警,否则你无法证明这张卡不是你办理的,也无法证明现在的持卡人不是你!
这虽然是一个信用卡问题,但是,不存在是否达到立案标准的问题,因为这不是持卡人恶意透支的问题,而是属于非法办理信用卡的盗窃行为,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您说的情况看,到银行打印征信才发现,自己名下有一张1万额度广发银行信用卡,不是自己办理的,现在仍然在用,而且按最低还款额进行还款,您要求挂失银行不同意,说必须等到账单还清,报案担心额度不足5万不予立案。
首先,要纠正一个错误的概念,就信用卡恶意透支超过5万元才立案的说法。这是针对持卡人本人来说的,而且恶意透支是指信用卡消费后被证明没有还款意愿的。像您遇到的这种情况并不属于信用卡的恶意透支,一是信用卡消费不是持卡人本人;二是银行违规办理信用卡;三是信用卡侵占仍在发生,维权银行不予配合。
其次,我认为这种情况按盗窃报案是最合适的,有人盗窃了您的身份信息,银行没有核对您的身份信息,由于他们的主观故意和疏漏,造成了您名下形成负债,相当于自己的资金被盗了,完全可以报案。
最近青岛胶州有一个“被贷款”的案例,和您的情况很类似。黄先生到银行办理房贷时发现,自己的征信报告有一个逾期,银行不予贷款。但是黄先生本人并没有办理过贷款,银行要求黄先生证明不是自己办的贷款,从黄先生开具的证明看,贷款期间黄先生在看守所服刑,根本不可能出来办理贷款。
从上面的例子看,您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可能的。但是您和银行交涉,银行肯定要你证明这张卡不是你自己办的,你怎么证明不是你办的呢?所以找银行要说法根本不可能,除非能像黄先生一样证明自己被限制了自由。
所以,您可以通过银保监会进行投诉,但是很难说清楚这张卡和您的关系,即便说清楚了,银保监会只是处理银行违规,无法处理骗您信用卡的人,我认为维护自己权益最好的方法就是报案!
未经当事人同意,刷当事人信用卡是犯法吗
如果是冒用他人信用卡按信用卡诈骗罪定如果是盗窃信用卡使用的的按盗窃罪定罪处罚
《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不能定为诈骗罪;盗窃信用卡但未使用的行为,不宜定为盗窃罪;盗窃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并在知道是伪造、作废信用卡后使用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使用别人的信用卡是违法行为吗会被判刑吗
合法使用别人的信用卡是不违法的,也不会被判刑。
但是持卡人将信用卡借给其他人使用是违反《银行管理办法》。
《银行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银行卡及其帐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第五十九条规定:持卡人出租或转借其信用卡及其帐户的,发卡银行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
如果使用别人的信用卡犯罪,比如恶意透支类信用卡诈骗罪,则可能涉及刑事处罚。
信用卡激活非本人操作是否违法
谢邀!
大家好!
如果说信用卡非本人激活就是违法,那就扯远了。什么是违法行为?我们千万别当法盲,在法制社会不能把违法当成顺口溜,随意扣帽子。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的行为。信用卡非本人激活,违反上述哪项规定呢?显然找不到明文规定,所以信用卡非本人激活本身就不属于法律范畴的问题,谁能定性为违法行为?
因此,信用卡非本人激活只是违反银行信用卡章程的规定,不属于违法行为,最多是违反银行规定。如果因此行为造成了资金,名誉,人身伤害等后果,才能用法律来定性。
谢谢阅读和点评!
一次去某银行存钱后,银行窗口内工作人员向我推销信用卡,合规吗
合规的。
首先,因为银行柜台人员也是有信用卡指标任务的。银行里的大部分员工都是可以营销信用卡的。这也是他们工作内容之一。也是他们自身的考核之一。银行的柜台人员除了办理一些基础柜台业务之外,他们也是会根据客户资质情况,进行有效的营销,给他们推荐适合他们的产品,不仅限于信用卡。
其次,信用卡的营销一般只要考过银行内部相关的一些业务知识的测评就可以了。不像推销理财基金那些是需要考取相关资格证书才可以进行营销。所以一般银行员工给客户推销信用卡都是在合理范围内。
最后,如果银行人员给你推销信用卡,你觉得不需要,那你就拒绝就可以。其实也没什么,这也是他们工作,并没有什么不合规的,不需要太担心。
所以综上所述,银行人员推销信用卡是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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