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怎样认定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能力不够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欠医疗费不交有什么后果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 欠医疗费不交有什么后果
- 如何认定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
- 如何认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 家庭困难认定等级及标准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什么?
- 构成医疗事故,卫生院承担什么责任
- 哈尔滨新冠复发,疑似大都和哈医大有关联,这属于医疗事故吗?
欠医疗费不交有什么后果
一、医院欠费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医院欠费不交医院可以催告患者及时支付医药费,患者拖延或者拒绝支付的,医院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主张支付相应的医药费并支付利息。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可见,在我国,发生医疗纠纷有三种解决方式,即和解、调解和诉讼。
1、和解(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和解应注意以下问题:
(1)医患双方的和解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能就民事责任进行协商,不能规避当事医院、当事医务人员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参加和解的患方必须直接与医院发生利害关系,在法律上享有民事权利,依法承担民事义务,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继承人、代理人等。
(3)参加和解的院方必须由院方法定代表人即院长参加和解,其代表医院的行为,应认定合法有效。医院的其他人员如参加和解,要持有盖有医院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其和解行为才合法有效。
2、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调解进行了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可见,已经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
3、诉讼
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进行鉴定并不是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
在举证责任方面,患者对患方和院方存在医患关系,以及产生了损害后果负有举证责任,院方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
公民在接受医院的救治之后,需要缴纳一定的医疗费,如果医院发现患者及其家属并没有缴纳的,则可以催促缴纳。如果催促之后依旧没有缴纳,那么医院就可以带着证明患者没有履行缴纳义务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如何认定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当含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也认为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在诉讼中属无诉讼行为能力人。
如上所述,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可以认定为“无诉讼行为能力”,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可以直接认定其无诉讼行为能力,并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如何认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对于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按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对于不符合条件且不能补正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二)进行鉴定
人民法院受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医学诊断、鉴定,以取得科学依据。申请人已提供鉴定结论的,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对鉴定结论有怀疑的,可以重新鉴定。对被申请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鉴定,并不是审理此类案件的必经程序。根据民法通则执行意见第7条的规定,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当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可见,只有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才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医学诊断、鉴定。
(三)进行审理
对于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以此作为作出判决的基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作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在审理中,该公民健康状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意见。为被申请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确定代理人,并由代理人实施诉讼行为,有利于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作出正确的判决,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申请成立的,应当作出判决,认定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并为其指定监护人;如果认为申请人的申请没有根据或者根据不足,应当作出判决,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认定公民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关键在于对该公民是否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作出判断。根据民法通则执行意见的规定,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如果没有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不知其行为后果的,可以认定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对于比较复杂的事物或者比较重大的行为缺乏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的,可以认定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公民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没有近亲属的,经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可以由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证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在接到指定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起诉;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判决书应当送达起诉人、原指定单位及判决指定的监护人。
家庭困难认定等级及标准
家庭困难等级主要分三个等级,一级"为家庭经济情况十分困难,学费很难支付,生活相当节俭,需要通过勤工助学或家教等方式填补基本生活问题;"二级"为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但可适当支付学费,部分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或家教等方式可自己解决生活问题;"三级是一般困难。
贫困户八项指标是绝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一般收入和高收入;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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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标准条件
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2010年不变价),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1)实际居住C级、D级危房且自身无力改造;
(2)家庭因病致贫,且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或家庭因学致贫。
符合低保条件并享受低保政策,但仍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也应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什么?
可以将自然人分为如下三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精神健康、智力健全。如,张三,27岁,
研究生毕业后现就职于某网络公司担任主管一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李四,14岁,某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如间歇性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如,小明,5岁,幼儿园中班学生;不
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如,王五,56岁,自幼患有精神疾病。
构成医疗事故,卫生院承担什么责任
1构成医疗事故,卫生院应该承担一定责任。2医疗事故一般包括医疗行为上的错误和管理上的不当等问题。如果是由于医护人员的错误行为导致的,卫生院应该承担一定的直接责任;如果是由于管理不善,没有对医护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评价和监管等而导致的,卫生院应该承担一定的间接责任。3卫生院承担责任的具体形式包括协助患者进行医疗救治、赔偿患者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医护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纠正等。同时,卫生院还应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从根本上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哈尔滨新冠复发,疑似大都和哈医大有关联,这属于医疗事故吗?
其实疫情反弹首例发现在哈医大,真正反应了哈医大做为哈尔滨市区域中心大医院的担当和负责,病人的确诊需要专家会诊,排除假阴性,假阳性等各种情况,还有各种检查,核酸和抗体复查等,不是大家想的一会儿就诊断那么容易轻率。哈医大是在全哈尔滨又出现新疫情时在极短的时间内第一个立即确诊的医院,并隔离整个医院,请注意是整个医院(每天哈医大门诊量大家可以网上查,绝对是超负荷),马上全省医患查免费核酸和抗体(花费绝对惊人,黑龙江做为一个穷省,这件事上绝对是有担当),而且哈医大没有瞒报,没有漏报,即使明知会遭到各种责难,批评。这就象企业家一样,干实事的人一定会有毛病,不干实事的人才没毛病,哈医大承担全省人民的医疗重担和期望,全省确诊不了的病例一定是送到哈医大来确诊,治不了的病一定是赶来哈医大来治,如此,那么请问这次疫情反复,患者在哈医大第一个发现并确诊,您说是该庆幸还是责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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