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父亲再婚配偶居住权怎么界定(父亲再婚配偶居住权如何确定)

admin1周前1192

因为再婚涉及的财产因素很多,大部分都会涉及再婚财产的分配,所以解决再婚财产的分配可以防止双方发生纠纷。在新婚姻法中,对再婚的相关财产有很多解释。那么,父母再婚的权利是什么呢?123律师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拥有的房屋进行了修缮、翻新、拆除。离婚时产权未变更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属于应归对方的份额,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对方;扩建后,房屋扩建部分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期限不应限定为8年)

2.夫妻共同所有的不适合在分割使用的房屋,应当根据双方的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者无过错方的原则分配给一方。取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当于房屋价值一半的补偿。在双方平等的情况下,他们应该照顾这个女人。

3.如果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而另一方以离婚后没有居住空间为由要求暂住的,经调查后可根据情况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租房有经济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以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提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取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如果离婚后一方没有住所,那就很难生活。离婚时,一方可以以个人财产中的房屋形式帮助有需要的人,可以是居住权,也可以是房屋所有权。)

4.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财产已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贷款购买财产所产生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5.如果是事实婚姻,本意见适用于分割的财产。如属非法同居,其财产的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婚前一方租住,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123律师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链接:http://flbk.12364.com/flbk/edfa5acbbcb710e9.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