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范本下载,以及单位拒收工伤认定书怎么办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一、工伤认定材料递上没有回执单吗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取工伤认定材料不出具回执。
2、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材料,并不需要出具回执单,但应在15日内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完整的书面通知补正材料。
3、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怎么从网上查询
工伤认定书在网上查询不了,结果出来了,社保局会通知的。如果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会向单位、个人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需要签收的。
三、工伤认定决定书遗失了,怎么办
如果工伤认定决定书遗失了,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可以向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社保部门咨询具体申请流程。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工伤事故报告、医疗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成功后,会重新发放一份工伤认定决定书,以便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在申请过程中,需要保留好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
四、工伤认定决定书,如何撤销
1、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不服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按复议决定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原认定机关程序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2、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自己发现错误的,可以自行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同时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书》。
五、工伤认定决定书与工伤受理通知书是一样的吗
一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是用以受理工伤业务赔偿时的文件。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六、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是什么
1、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是什么意思。回答如下:
2、劳动鉴定委员会接受你的工伤认定申请而发给你的通知就是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下一步就是鉴定委员会为你进行工伤鉴定了,鉴定完毕,委员会根据鉴定结果出具工伤认定报告,确定你的工伤等级,而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等级及工伤保险条例给与赔偿。
七、工伤认定送达不到要怎么办
工伤认定决定送达,采用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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