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被警察发现犯法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被警察发现犯法吗以及警察搜身是合法的吗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搜身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警察在对人搜身时,依据的是哪条法律、法规
请注意在法律中没有“搜身”的概念,所谓的“搜身”是指人身检查。检查可以对人身和物品进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里就有明确规定: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我通俗解释一下这句话的意思: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巡逻执勤、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现场调查、追捕逃犯、侦查案件等执法执勤活动中,对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可以在发现违法犯罪人的现场对其人身及有关物品进行检查。
这里明确了当场检查无需出示检查证明文件,只需出示人民警察证件。
其实公安机关很多执法细则中都规定有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可以当场检查。你所说的也是其中一种,所以你不用担心找不到法律依据。
最后提醒一下某些人千万不要用刑诉法里的搜查来套这里当场人身检查。
刑事案件中,被警察从家里带走,之后如实供述,能否构成自首有何法律依据
构成自首的法定从轻处罚构成要件,
一:主动到公安机关,检查院等司法机关投案自首,
二;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传唤期间,在公安机关并未掌握其确凿犯罪证据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公安机关并未掌握或察觉的案件和犯罪行为,
三,在逃犯通过电话,网络平台犯案地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并按照犯案地公安机关的指示,到藏匿地公安机关报道的,
以上三种行为均属于自首。
“自首”系涉案犯罪嫌疑人或逃犯,通过自行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行为的,或者通过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和公安机关约定的地点等待公安机关民警到来处置,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行为的,均认定为投案自首。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逃犯是在家里或藏匿地点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的,虽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但是不构成投案自首的构成要件,因此不属于投案自首,
但是,犯罪嫌疑人或逃犯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积极主动交待自己犯罪行为的,会认定为认罪态度好,也同样能获得法律的从轻处罚。
警察搜身是合法的吗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搜身
是合法的。
为了收集违法行为的证据,警察可以搜身。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为了收集违法行为的证据,办案人员依法可以对违法嫌疑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和第六十六条“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检查时,应当尊重被检查人的人格,不得以有损人格尊严的方式进行检查。对违法嫌疑人检查应当由两名与被检查人同性别的人民警察进行”规定,警察是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的,但需符合法定条件和形式。就想问一个法律问题,如果我家来小偷被我发现该咋办
看到小偷在家偷东西,首先自己要先冷静,别大声喊叫,以免小偷受到惊吓跌伤手脚,先按抚小偷坐好,再开灯,叫老婆穿好衣服,泡壶好茶,然后去厨房炒几样下酒小菜,你一定要把家中珍藏多年的好酒拿出来,不要舍不得,不然得不偿失。待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小偷微醺之际(时机很重要,切记),小两口一定要情真意切地诉说家中难处,比如,家中上有八十老母需要赡养,下有三岁孩童需要照顾,妻子没有正式工作,靠给人洗衣服帮衬家用,自己身体有严重残疾,只能在工地搬砖维持生计,说到动情之处,夫妻二人要抱头痛哭,以博得小偷情感共鸣(可能性98%以上),产生同情,然后情为辅,利为主,挑一两样家中最值钱的物品四手奉上(千万别给现金),此时已酒足饭饱了,然后打开大门(别走阳台),躬送大爷去门,还要一点切记,要小偷在门口做个记号(暗语也成),以免其它贼人再光顾,最后,轻轻地关上大门,然后偷着乐去吧!
以上所述,对富豪无效,有钱人家直接把小偷捶死,赔百把十万了事,免得受这种鸟气!
派出所民警有权对机动车进行查扣和处罚吗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5】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法定的交通执法和交通管理权限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是派出所职责,公安局或分局制定文件调配派出所警力从事日常交通执法更没有法律依据。
其二,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第6条规定“执法主体必须是取得执法资格的在职民警。”拥有法定交通执法资格的只有交通警察,无法律授权给非交警警种进行日常交通执法。但你那县级以下,属于特殊。
第四,如果是县以下,应该可以给基层派出所授权交通执法,但票据必须得有,且票据应该不能是派出所的章子,应该是交通管理部门的章子。
第五,不给你开票据,你想复议都不能,那意味着这样下去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乱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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