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向法院申请执行这个问题,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什么时候能够移交法院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行政处罚是哪个部门执行
- 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多少天发催告书
- 行政机关向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是否可以申请听证或复议?
-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方式和期限怎样填写
- 社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拘留是马上执行吗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什么时候能够移交法院
- 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司法解释
行政处罚是哪个部门执行
行政处罚的执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和申请人民法院。行政处罚的执行一般情况下先由违法行为人自觉履行,如果拒不履行义务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己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多少天发催告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要送达当事人,自送达日期算起,当事人应在15日内缴纳罚款;15日满后还没有缴纳罚款的,在当事人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执法机关要进行履行行政决定的催告,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通知书送达后,在当事人没有异议的情况下,10内仍不缴纳罚款的,这时行政机关才能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作出决定的这个时间必须在催告通知书送达10日后和不超过三个月内,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后再向法院提出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
其次是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要得到法院的受理后才能实施,法院在受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与不予受理的决定后,法院受理后要审查是否进行强制执行的裁定,时间为7日内作出。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向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是否可以申请听证或复议?
行政机关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不代表一定会进入到执行程序。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法院要进行审查,审查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是否有职权,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审查后,做出准予执行或不准执行的裁定,只有做出了准予执行的裁定,才能到执行庭去执行。
法院应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之日起30天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执行的裁定,在这期间内,行政相对人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向法院说明。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方式和期限怎样填写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如果有证人的,需要载明证人的姓名。《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社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拘留是马上执行吗
由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立即送达拘留所执行。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第一百一十一条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什么时候能够移交法院
行政机关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未按照缴纳期限履行罚款的,或拒不缴纳的,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3个月
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司法解释
严格审查行政机关的主体资格。只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主要包括审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即申请执行人)是否是备处罚主体资格?是否存在无职权或超越职权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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