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以及什么叫体制内的养老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 什么叫体制内的养老金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如何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怎么计算
- 什么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 事业编的养老保险是什么类型
-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什么叫体制内的养老金
所谓的体制内,实际上它指的就是拥有机关事业编制和公务员编制的人群,对于这一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群,往往获得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实际上是要明显偏高于从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待遇。
在2014年9月份之前,没有建立机关养老保险制度以前,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群,在养老金的组成部分上,往往会有很多的补贴待遇,比如有职务补贴,职称补贴,工龄补贴,岗位补贴等,最后的养老金待遇比较高。2014年10月份以后开始建立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设置了10年的过渡期,按照本人的实际工资为基数来建立社保的缴纳。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如何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集体20%,个人8%缴纳,同时单位个人各缴4%职业年金,按月准时缴纳到位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怎么计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人社部、财政部的规定,当前,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1、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3、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4、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什么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1、连续工龄是指干部、工人和职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
2、凡属于当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畴的具有国家干部身份和全民固定工身份的人员,在其所属机关社保机构规定的参保时间后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其参保前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其余身份人员原则上按实际缴费年限确定其连续工龄,不视同缴费年限。
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统筹单位的人员,必须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原在其他社会保险机构历年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必须转入机关社保公司,并按规定继续缴费,其前后缴费年限可一并计。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理解实际缴费年限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实际缴费年限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年限,不应与职工所在企业的缴费情况联系在一起。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把实际缴费年限与企业的缴费情况挂钩,规定若企业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则不计算该企业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这种做法侵害了职工个人的利益。
二是职工个人必须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若是非足额缴纳,欠缴年限暂时不能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待职工补齐欠缴本金和利息后方能计算。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
事业编的养老保险是什么类型
事业编的养老保险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规定,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单位性质必须是机关单位或者事业单位;二是个人必须是公务员或者取得事业编制的人员。符合这两个条件的人员必须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因此,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从制度上根本解决了差别,没有任何区别。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特点,省政府《实施意见》规定的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个人缴费基数。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
①基本工资;
②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
③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
④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①基本工资;②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等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③绩效工资。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包括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等)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具体项目,按照与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相对应的原则,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统一确定。其中,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以省政府规定的待遇项目(标准)为准,其它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仍从原渠道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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