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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管理制度(311号令管理制度要求)

admin3个月前431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工伤事故管理制度,311号令管理制度要求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工厂出工伤事故,车间管理人员责任有多少
  2. 工地出了工伤事故,老板最怕什么
  3. 工伤赔偿获赔后以后有后遗症该谁负责工伤赔
  4. 社保只交一个月出现工伤怎么办
  5. 因工伤十级经常迟到早退,公司能开除吗
  6. 311号令管理制度要求
  7. 公司出工伤事故班组长罚款多少

工厂出工伤事故,车间管理人员责任有多少

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应该及时申报工伤认定。至于对班组长的罚款是没有法律规定的,班组内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无论谁的过错均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如果按照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班组长在这起事故中有责任,企业也不可以罚款,根据劳动法,企业没有罚款的权利。

工地出了工伤事故,老板最怕什么

长期以来,建筑业是工伤事故的“多发区”,同时也是工伤保险等保障制度的“薄弱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因为用人单位或者包工头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致使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因此,用人单位和包工头对认定工伤态度消极,甚至想方设法阻止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这种情形下,职工应当抓住施工单位及包工头的软肋,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工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企业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此,施工企业和包工头担心行政机关及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建设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行政处罚对工地施工影响非常大。一旦停业整顿,将会给工程进度造成巨大的影响,企业将遭受巨额的经济损失。工程领域中,往往会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的行为,这些违法行为都将承担着行政处罚的责任。二、工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将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因此,项目部的领导最担心集团公司或上级部门的追究内部管理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关的部门规章也规定了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的安生责任,规定了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时,对于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措施。施工企业为了保证安全和质量,确保工程顺序实施,相应的建立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罚措施。对于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会对项目部的相关人员追究领导和管理责任,这对其个人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后,项目部总会想方设法的息事宁人,避免将事故影响扩大。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企业对于负有责任的项目部相关人员(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内部追究,有可以会采取降职、罚款、取消安全奖等措施,事关切身利益,这也是项目部最担心的事情。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对于施工企业和包工头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他们会尽力推卸责任,减少赔偿数额,降低自身的损失。实际上真正担心经济损失的是包工头,而不是施工企业。对于一个大的工程来说,赔偿受伤的职工的钱,是微不足道的。包工头是不一样的,对于经济损失的承担能力较弱,一旦承担赔偿责任,其损失是难于承受的。工地包工头总是利用老百姓不懂法律,再加上工伤认定程序复杂,受伤职工急需用钱的特点,玩拖延战术,到最后难以支撑的一方往往是职工,从而迫使工伤职工做出重大让步。如果工地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是非法用工的,将由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的企业承担工伤责任。但是,转包、分包、挂靠企业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非法用工单位追偿。四、职工应该怎么办?建筑工人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聘请专业法律人士,认真分析法律,依法依规维权,切不可以比较激进的违法的方式维权,以免维权违法,得不偿失。首先,要与施工企业进行协商。对于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住建部门(水利、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反映建筑施工企业的违法行为,或者向人社部门反映施工企业存在的违法用工行为,迫使建筑施工企业及包工头尽快作出赔偿。对于难以协商的,建筑工人可以通过民事审判程序主张赔偿。这里面主要有两条路径:一是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二是人身损害赔偿。两都各有特点,建筑工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较为有利的程序维护权益。本人比较倾向于首先按照工伤途径进行赔偿,因为工伤对于职工的保护相对全面,采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可以全额赔付,并且鉴定标准更容易评上伤残,但是程序相对比较复杂。人身损害赔偿路径,可以直接起诉,程序相对简单,赔偿项目比工伤赔偿多精神损害赔偿和抚养费、赡养费两项内容,但是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归责的,职工有可能会承担部分责任,大部分都是比例赔付,并且伤残鉴定标准要求较高。

限于篇幅和信息,作如上简要分析。若需进一步帮助,请给我们留言或者私信我。

工伤赔偿获赔后以后有后遗症该谁负责工伤赔

工伤后遗症为的赔偿如下:工伤后遗留的后遗症也算工伤,法律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工伤复发的,依旧按工伤申报和处理,社保中心会处理赔付和报销。员工工伤后遗症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险公司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是基于对职工人身造成伤害后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它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和各种用工形式、用工期限,并且以工伤存在为前提,对职工个人实行非主要过错责任原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其中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工伤保险待遇,我国实行的是职工无过错责任原则。这就是说,无论职工有无过错,只要发生了工伤事故,工伤职工都应当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对于工伤赔偿来说,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笔者认为,实行的则是职工非主要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在职工非主要过错情况下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才能请求工伤赔偿,如果人身伤害事故是由职工本人故意或者主要过错造成的,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则不属于工伤赔偿的范畴。所以,工伤赔偿对职工适用的是非主要过错责任原则,而不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扩展资料:员工工伤可以要求老板赔偿。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社保只交一个月出现工伤怎么办

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工伤十级经常迟到早退,公司能开除吗

工伤十级并不能成为你迟到早退的理由。偶尔迟到早退可以原谅,但是如果是经常性行为,达到一定的次数,公司是可以依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跟你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关于工伤十级。

1.工伤十级是伤残等级中最低的一级,可以是轻微骨折,也可以是增生性疤痕不超过一平方厘米,也可以是其他比较微小但是无法恢复的创伤,总之,十级伤残是不影响劳动能力的。

2.你既然已经鉴定出十级伤残,那么,说明停工留薪期已结束,也说明工伤医疗已完结。那么,你就不再是一个工伤病人,也不再享受工伤病人的特殊待遇。

二、关于迟到早退。

1.你在入职的时候应该培训学习过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关于迟到早退是如何规定的应该也清楚。

2.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没有问题,规章制度中对于累计迟到早退次数有明确的规定的话,适用公司的规定。

比如,公司规定,当月迟到早退六次以上者,给予大过失处分,累计两次大过失处分给予严重过失处分,即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根据以上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在你连续俩月,每月迟到早退六次以上的话,就可以跟你解除劳动合同了。

3.迟到早退是要扣钱的。本身打工赚个钱就不容易,为什么还要不遵守规章制度再被扣钱呢?

三、关于工作态度。

1.发生了工伤固然是你的不幸,但你并不能因为自己发生过工伤就迟到早退、消极怠工啊。

2.你的迟到早退会影响到周围同事的心态和工作态度。人是最善于比较的,你的这种行为会破坏大家的心理平衡,影响到工作效率。

3.人要向前看,工伤已发生,你无须因此难过颓废,抬起头来,积极学习专业技术,让自己成为一个高层技术人员或是管理人员

综上所述,虽然是工伤十级员工,如果经常迟到早退,单位规章制度又规定迟到早退达到一定次数就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可以解除的!建议放下工伤的事,放平心态,努力工作,争取升职加薪!

311号令管理制度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公司出工伤事故班组长罚款多少

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应该及时申报工伤认定。至于对班组长的罚款是没有法律规定的,班组内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无论谁的过错均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如果按照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班组长在这起事故中有责任,企业也不可以罚款,根据劳动法,企业没有罚款的权利。

关于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和311号令管理制度要求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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