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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知道被谁查封了怎么办(如何查房产被谁查封了)

admin3周前874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房子不知道被谁查封了怎么办这个问题,如何查房产被谁查封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如何查房产被谁查封了
  2. ...我传票说房子被查封,房子不是我本人的名字,可以查封吗
  3. 法院查封的房屋怎么查询
  4. 为什么房子查封自己不知道
  5. 怎么查房子是否被法院查封
  6. 如何查询房产被谁查封
  7. 房子不在自己名下可以查封嘛

如何查房产被谁查封了

到房产交易中心查,都有记录的。查询办法是: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

法律分析

如何查询房产有没有被查封,查询一项房产是否被查封有二种方法:1、向承办法官了解是否已经将该房产查封。2,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该房屋是否已经被查封。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2、如果债权人依法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并依法提供担保,法院可裁定采取查封你家房产的保全措施,待到案件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后,再依法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3、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4、按照规格,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执行的,应该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条件。当然可以对其房屋进行执行,扣押置换成小的,剩余部分可以作为履行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我传票说房子被查封,房子不是我本人的名字,可以查封吗

法院传票说房子被查封,房子不是本人的名字,不可以查封。法院不可能去查封,不是债务人名下的财产。如果被证实因逃避隐匿财产的,法院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如:恶意隐匿、转移财产,采取玩消失等手段,拒不执行甚至采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挠执行等失信被执行人会被纳入征信系统。所以,通过过户给未成年转移财产,违反了相关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法院查封的房屋怎么查询

去房管局查询即可。

依据最高院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查封房产的时候是会通知被执行人的,所以如果当事人没有收到法院的通知,就证明房产没有被查封。

拓展资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

参考资料:

查封_百度百科

为什么房子查封自己不知道

房子查封当事人不知道,可能是房子被诉前财产保全了。

首先,房子被查封可能是当事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被债务人起诉了,债务人在起诉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在接到债务人的申请后,审理认定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且执行保全措施。其次,如果房子被查封,法院会通知房主本人的。最后,房子被查封后,当事人可以查看封条,确定是哪个法院查封的,然后到法院了解被查封原因。了解事情经过后,可以寻找担保人进行解封,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然最好的方法就是和原告协商。

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

房产会发生被查封的状况:

1、诉前保全的房产;

2、产权不明导致纠纷的房产;

3、买卖房产过程中房产为违章建筑;

4、买卖房产过程中一房多卖;

5、产权人高额抵押贷款欠款;

6、产权人涉及债务纠纷较多;

7、产权人恶意转移、变卖房产;

8、产权人有违法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怎么查房子是否被法院查封

依据最高院的相关规定,可以到网上查询或者现场查询。人民法院在查封房产的时候是会通知被执行人的,所以如果当事人没有收到法院的通知,就证明房产没有被查封。

法律分析

向承办的法官咨询房产是否被查封。直接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了解房屋有没有被查封。被查封的房产是没有办法办理过户或者是抵押手续的,但是查封之后仍然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只是对房子的权利进行了限制。法院查封房产,但不告知登记机关的极为少见。即使不告知登记机关,如果被执行人不对被查封的房产进行处分,也不会有争议产生。即便有争议产生,如果登记机关没有为被执行人办理处分该房产的权属登记,争议也不会涉及登记机关。因而,这种争议的产生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法院未将法律文书送达登记机关;(二)被执行人违法处分房产;(三)登记机关为其办理了权属登记。法院未将法律文书送达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就无从知道应当协助执行的事项。在这种情况下为当事人办理权属登记,不应对房产被查封一事承担责任。但是对于被执行人来说,如果知道房屋被查封,而仍然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如转让或设定抵押,这种处分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如何查询房产被谁查封

到房产交易中心查,都有记录的。

查询办法是: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

购房被查封房的注意事项:

1、查验证件。

要求售房者出示与诉讼相关的资料,比如诉讼书、法院受理通知书等,了解清楚案件相关的信息,比如案件经过和涉案金额等。如果案件是正在进行时状态,你也可以前去旁听案件的开庭审理过程。

2、与查封单位协商。

如果你确认要买下这套房产,你就必须要求售房者前去查封该房产的国家机关进行协商,时间允许的话,你也好亲自前往相关机关,了解清楚机关是否同意对该房产进行解封。

3、支付房款。

国家机关如果同意对房产进行解封,并且允许交易的话,你就可以支付房款了,但你需将房款以售房者的名义交给查封单位,同时要求售房者为你出示收据,而不能直接将房款交给售房者。

4、办理过户。

房款支付完毕之后,你需要找一个第三方来保管房产证,当然,如果你觉得售房者很可靠的话,也可以让他保管,然后就可以继续办理过户手续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条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房子不在自己名下可以查封嘛

法律分析:在民事诉讼中,虽然房产证不是被告人的名字,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仍然有权依法进行查封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房子不知道被谁查封了怎么办和如何查房产被谁查封了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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