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被人围观喂奶犯法吗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司马南与张捷老师质疑联想集团,会被法律制裁吗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司马南与张捷老师质疑联想集团,会被法律制裁吗
如果司马南与张捷信口开河、抹黑联想集团,当然要受到法律制裁。但问题是两个人质疑联想集团是基于亊实、有理有据,而被质疑者要么长时间不回应,要么派出女公关企图以金钱收买,在收买不成的情况下,买通一些无良自媒体,用下三滥手段,竭尽所能抹黑污蔑司马南,这反而证明了司马南的炮轰绝大多数应为事实,真正应受到法律制裁的应该是司马南与张捷老师所指责的人!
最尴尬:交配时被制成琥珀,四千万年后还要被围观,你怎么看
最尴尬:交配时被制成琥珀,四千万年后还要被围观,你怎么看?
大家对琥珀印象颇深,这是一种晶莹剔透如玛瑙般的树脂化石,包裹了昆虫的琥珀尤为珍贵,因为据《侏罗纪公园》的剧情,恐龙就来自一个琥珀中蚊子吸食恐龙血液的DNA!琥珀就像一个时间机器,能将不小心掉入琥珀的昆虫的外形完好无损的从上亿年前一直保存到现代!
所以科学家对于琥珀各个地层中的琥珀寻找总是不遗余力,因为远古时期的化石只留下了骨骼,动物身上的颜色,到底有没有毛发,很多时候只能通过“时光机器”琥珀来获取,尽管琥珀体积不够大,只能保留小型昆虫,但一只来自数千万甚至上亿年前、并且栩栩如生的昆虫,对于古生物学家而言,那一定是一件上天赐予的礼物!
2011年,来自莫纳什大学的首席研究员、古生物学家杰弗里·史迪威,在澳大利亚南部奥特韦盆地偶然间获得了一块琥珀,拿到手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晶莹剔透的琥珀中两只长腿苍蝇正在如胶似漆的粘连在一起!
杰弗里·史迪威称这是一个化石中的圣杯,因为在琥珀中发现昆虫本就比较少,在南半球发现两只交配中的苍蝇,那就极其罕见了,但他获得了这块琥珀,史迪威认为这是上帝对他的奖励!
琥珀中的苍蝇到底有什么意义?
为什么史迪威会有一种如获至宝的感觉?其实很简单,因为此处所在是数千万年前的冈瓦纳超大陆的南端,这只苍蝇交配琥珀的发现,内部包含的气泡对于研究远古时期的大气成分,以及苍蝇身上的花粉和微生物,甚至还包裹了几千万年前的水等,几乎可以重建出一个远古时期的生态环境!
与此同时史迪威的团队还在澳大利亚东南部、塔斯马尼亚州和新西兰各地收集了总数超过5800件琥珀样品,这些琥珀中最古老的是2.3亿年前,和这个来自4100万年前独一无二的苍蝇交配琥珀一起,将成为研究地球从三叠纪时代以来的生态模型演化的重要依据!
苍蝇琥珀是怎么形成的?
有朋友认为苍蝇交配时间很短,按过程来讲确实是这样,但很多时候雄性苍蝇并不能得逞,还要挑地方,所以从前到后时间可能长达1小时,不知道这两只4000多万年前的苍蝇是不是这副德行,居然挑了个天时地利人和都绝佳的场所,一滴树脂即将掉落将它们包裹了起来!
松柏科、云实科、南洋杉科等植物在生长过程中,如果遭遇虫害或者断裂等情况,树木内部的细小管道会分泌出树脂,主要成分是萜烯类,这是一种碳氢化合物,发出的刺激性气味可以驱虫杀菌,而这两只苍蝇如何挣扎都无法脱离粘稠的树脂,居然还顺便被消毒了,不用处理就直接成了“木乃伊”,此后经过地质运动埋入了地下,经过长期的地质化学作用,树脂逐渐固化形成了琥珀!
地球上最年轻的琥珀是墨西哥琥珀,年龄在2000万年左右,因此看起来至少需要2000万年的时间才能形成像样的琥珀!
这两只苍蝇所处的是什么时代?
4000多万年前,“刚刚”是6500万年前恐龙灭绝后,哺乳类开始崛起的时间段,那会灵长目刚分支成原猴亚目及简鼻亚目,这是眼镜猴和所有的类人猿的灵长目,也就是人类的祖先刚开始分化出来的时代!
此后简鼻亚目一路发展到阔鼻小目及狭鼻小目,这是灵长目的三个小目之一,包含了旧世界猴(猴总科)及猿(人猿总科),1500万年前时,人类的祖先长臂猿开始形成,到500万年前时,最早的直立行走地猿开始出现!
此后南方古猿与多个人种开始出现,80万年前时智人和尼安德特人分开演化,3万年前时尼人灭绝,只留下智人一族演化到现在!
琥珀中的昆虫真的能克隆出远古动物吗?从理论上来看,只要有完整的DNA,克隆出远古动物来并不是什么难题,但现代技术并没有达到这个层次,当前需要的体细胞改造,比如克隆羊和克隆猴,技术上克隆猴更难,但两者技术等级并没有质的差异!
不过要克隆远古动物却几乎没有可能,因为很简单,“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们找不到远古动物的DNA,即使在琥珀中保存完好的昆虫也不行,因为DNA也存在一个“半衰期”,每隔500多年,DNA的脱氧核糖核苷酸之间的化学键就会断裂一半,再500年又断裂一半,只要过680万年,这些化学键就会面目全非,剩下一堆有机物!
所以6500万年前的恐龙无法重现,4000万年前的苍蝇也只能被继续围观,而最年轻的琥珀是2000万年的,因此想要复活琥珀中的昆虫,那一定是想多了!
都说“最毒妇人心”,你能说个真实的故事吗
三十多年前的事,胆小者慎入,绝对真人真事!在我的老家有这样一个女人,我觉得如果要讲狠毒,她称第二绝对没人敢称第一。
那时我还小,大概上一二年级吧,听说那件事后,好久都不敢一个人走路,晚上一个人连厕所都不敢上,更不敢一个人睡觉!
那个女人叫成荷仙,是一个有两个孩子的农村妇女,据说她老公好吃懒做,还总家暴她,她积怨已久,有一天晚上她老公又醉酒并将她狠揍一顿,待她老公熟睡后,她用切菜刀把她老公剁死,第二天把两个孩子支走,然后在家慢慢分尸,剁成一块一块的放猪食锅里煮了喂猪,因头颅煮不烂,她便埋在自家猪圈里,然后告诉所有人,说她老公到外地打工去了。
据说她婆婆一直心存怀疑,却又没有证据,那时不象现在随时有手机可以联系,所以除了她婆婆也一直没人怀疑。
听说她杀了老公后,正好她们村开始通电,电站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帮忙装电线,到了她家,她正好跟那位电工认识,于是就留他吃午饭,后来那电工回忆说那天在她家吃的肉好像格外不同,似乎以往都没吃过,问她也不说,只问他好不好吃。
事情瞒过了好久,有一次下暴雨,她家猪圈被淹垮了,帮忙修猪圈的师傅发现了头骨,不敢声张便悄悄告诉她婆婆,她婆婆本来就心存疑虑,于是把头骨包起送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立刻上报公安局,经法医鉴定就是她老公的头骨。
当公安到她家抓捕她时,她供认不讳,全然没有否认半句,并且承认除了头颅全余的都随猪食煮熟喂猪了,那天电工吃的也是她老公的肉。
公安到电工家调查,电工一听立刻就吐了,并且大病了一场,这位电工后来在一次施工时,从几米高的电线杆上失足摔死,他老婆跟那毒妇是一个村的,好多人都说虽然他是在不知情时吃了死者的肉,但死者仍然不会放过他,所以才让他横死。
后来那女人被押往刑场时,全乡老少都追着车子围观,她在车上哈哈大笑说:“那畜生一个人悄悄地死了,还死无全尸,老娘我这么多乖儿乖孙为我送终,值了!”
我那时还小,父母自然不会让我去看热闹,但那阵子不管走到哪都能听到有人议论这件事,真的很长一段时间连大白天上学都要爸爸或姐姐送我,因为电站就在我家后面,就连看到那电工我都害怕。
长这么大,这绝对是我知道的,就发生在现实中,最最骇人听闻的事件,所以尽管过去这么多年仍然记忆犹新!
绝对真实事件,那时如果跟现在一样网络发达,相信肯定也是世人皆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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