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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可以使用(警察执法遇到威胁警察安全的直接击毙可以吗)

admin4个月前526

大家好,对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可以使用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警察执法遇到威胁警察安全的直接击毙可以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对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可以使用和警察执法遇到威胁警察安全的直接击毙可以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击毙歹徒
  2. 警察执法遇到威胁警察安全的直接击毙可以吗
  3. 监狱是怎样对待越狱罪犯的

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击毙歹徒

暴力袭警,疯狂砍杀人民群众,开车乱冲乱撞,群众有死伤,暴力攻击公交车司机,抢夺方向盘,与人斗殴动刀枪铁棍,危及人民群众安全,都可以击毙!

警察执法遇到威胁警察安全的直接击毙可以吗

你好,警察在遇到威胁自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以使用枪支武器。但是“直接击毙”这个说法不妥,警察使用枪支武器目的不是为了击毙嫌疑人,而是为了制止犯罪,如果能不击毙当然是尽可能不击毙。在使用武器前要先警告,并让群众回避,如果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了后果更严重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监狱是怎样对待越狱罪犯的

监狱是怎样对待越狱罪犯的?

先看看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脱逃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上述规定,越狱罪犯,处罚得都非常严厉。

不过,从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由于监狱设施和制度的进步,越狱犯绝大多数都是被电网击倒、被警戒武警击毙,能真正从监狱逃出的非常少,即便是越狱成功,也绝大多数在短时间内被生擒或击毙,被生擒的,他们不单单是越狱的问题,越狱后因为身上没有钱、食物、合适的衣物以及交通工具,他们多数还涉及抢劫、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暴力袭警等多种罪名,因此后果往往是数罪并罚,判的非常重。

越狱逃犯

越狱逃犯

典型案例:凌源监狱10.4越狱案件

2018年10月,凌源第三监狱发生罪犯逃脱事件。这两名犯罪分子,一人因绑架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人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越狱后过了两天就被抓获。最后的处罚结果,被告人张贵林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与其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磊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与其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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