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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附合合同(附合合同与射幸合同的区别)

admin6天前876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什么叫附合合同,附合合同与射幸合同的区别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保险合同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2. 附合合同与射幸合同的区别
  3. 附合合同是指什么
  4. 附合缔约的概念
  5. 什么是指投保人和保约人约定
  6. 人事保险合同的特征
  7. 人身保险合同是附合性合同吗

保险合同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1、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以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作为对价换取保险人对风险的保障。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对价是相互的,投保人的对价是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的对价是承担投保人转移的风险。

2、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依据保险合同享有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补偿损失的权利,投保人则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承担约定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或补偿被保险人损失的义务。

3、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保险合同可以采用保险协议书、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订立。

4、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并不必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而合同约定的事件是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的不确定事件。

5、保险合同是诚信合同。任何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都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险合同较一般合同对当事人的诚实信用的要求更为严格,故称为最大诚信合同。

附合合同与射幸合同的区别

区别是合同对象和适用的内容场景不同

附合合同是属于相对的一种合同,并不是由缔约双方充分协商而订立的,它是由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而另一方只能做决定。具体到保险合同。

射幸合同,就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支付的代价所获得的只是一个机会,合同的对象主要是当事人。

附合合同是指什么

所谓附和合同,也称格式合同、标准合同或定式合同,是指由一方预先拟定合同的条款,对方只能表示接受或不接受,即订立或不订立合同,而不能就合同的条款内容与拟订方进行协商的合同。

保险合同的条款是由保险人单方面预先制订而成立的标准化合同。其特征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只能被动地服从、接受或者拒绝保险方所提出的条件,所以,其具有较强的附和性。

附合缔约的概念

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符合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

什么是指投保人和保约人约定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2)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人事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应具有的一般法律特征是指:

(1)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2)诚实信用原则的告知义务。

(3)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

(4)保险合同是一种附合合同。

(5)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附合性合同吗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2)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OK,关于什么叫附合合同和附合合同与射幸合同的区别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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