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犯罪人死了还要定罪吗(碎尸案的犯罪嫌疑人会不会判***)

admin2周前199

大家好,关于犯罪人死了还要定罪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碎尸案的犯罪嫌疑人会不会判***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如果死不承认有罪,且没有犯罪过程的录像,会被判罪吗
  2. 碎尸案的犯罪嫌疑人会不会判死刑
  3. 刑事案件立案还能撤销吗为什么
  4. 兴平15岁少年被杀案,嫌犯能不能被判死刑
  5. 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会加重刑罚吗

如果死不承认有罪,且没有犯罪过程的录像,会被判罪吗

【@徐言法事】告诉你答案:不一定!

“打死我也不说!”——很多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打定主意将“零口供”进行到底,甚至在圈子里流传着“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的说法,幻想着靠死扛脱罪。

1、前半句“死都不承认有罪”指的是刑事证据形式的一种——“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后半句“犯罪过程的录像”指的是刑事证据的另一种形式——“视听资料”。

事实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有8种,除了上面2种,还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2、《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法条规定很清楚,只要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被告人可以被认定有罪。

3、刑事诉讼的大车一旦启动,滚滚向前的车轮很难停下来。每年成千上万刑事被告人,有多少被判处无罪?——2019年最高人民***工作报告提到,2018年全年刑事判决无罪率为0.057%,万分之五多一点。

4、不要认为相信“你有权保持沉默.......”,那是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沉默权,相反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5、以上,供参考。

我是徐言,一个靠谱的法律人。

欢迎咨询。

碎尸案的犯罪嫌疑人会不会判***

杭州碎尸案的罪犯肯定会判***,杀人偿命,这是最简单的道理,再说罪犯的作案手段残忍至极,对一个和自己同床共枕十多年的妻子痛下杀手,这样的人,实在少见。

虽然罪犯交代了初步犯罪事实,但是,还有待进一步调查检验,不能直接给他判定***。要完全掌握他的做案过程,一切是要看证据的,有了证据,然后再给他定罪。

现在,杭州碎尸案中,犯罪嫌疑人已经初步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也就是承认自己杀害了自己的妻子。在这方面,无疑是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的,罪犯肯定要被判***,但是还要有一个时间过程,还有一些事情没有完全弄明白。

给一个罪犯判***,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定要有严格的审查程序,把案件的前因后果。清晰掌握,还要找到尸体的下落,对尸体也要一样的,要有证据来证明是该死者,还有作案细节和作案工具,这些程序一样不能少。不能随随便便对一个人判***的,要有证据,而且证据确凿。毕竟人命关天。

杭州碎尸案中,开始的时候,这件事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热议,很多人纷纷猜测来女士的现任丈夫就是嫌疑人。其实我们民众能想到的事情,警方早已想到了,但是为什么开始的时候没有抓人呢?

警方不会随便抓人的,即使他们有所怀疑,也要有相关的证据,才能抓捕犯罪嫌疑人,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怀疑谁就抓谁,抓人也要有证据有原因。

所以警方先查看了来女士家近日来的水表走量,看到了她家近日来水表总水量达到两吨之多,这才在来女士家附近的化粪粒内对粪水取样,做DNA鉴定。在粪水里找到了类似人体组织的东西,断定是来女士的DNA,判断来女士被害了。所以才锁定了罪犯嫌疑人,对她的丈夫进行强制拘留。

现在来女士的现任丈夫,初步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但是还有一些事情要彻底调查清楚。一定要做到证据确凿,万无一失。在给一个人量刑定罪的时候,是非常慎重的,也是有详细的程序的,不是我们想的那么简单。

就算罪犯嫌疑人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交代了作案的过程。那么也不能证明他所说的就是真的,也要通过一些证据来证明他的话,还有要找到作案工具,还要审查和侦查,最后才能确定事实。

比如,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们生活中某个人对别人说,我做了什么什么坏事,但是你做的坏事儿用什么来证明呢?坏事在哪里?你是怎样做的?有没有事实依据?不是自己说出来,别人就要认定的,要有证据来证明。

对待犯罪嫌疑人也是这个道理,一定要有相关的证据,才能最后下定论的,也就是说,现在还不能直接给杭州碎尸案嫌疑人定***,不知道我的解释,大家看明白了没有?

刑事案件立案还能撤销吗为什么

刑事案件立案后,当事人能不能撤销案件,主要看案件的类型还有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是公诉案件,当事人是不能撤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百零六条人民***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刑事立案要走哪些程序

立案程序,是立案阶段各种诉讼活动的程式、次序和形式。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不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接受的控告、举报、报案、自首材料还自己发现的案件材料,都应当进行审查。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公检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应当依法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其他相应的处理。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还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如果其控告的内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的规定时,有权直接向人民******。

对于自诉案件,人民***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的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三、刑事案件法定不***的情形

不***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区别于酌定不***是拥有诉权而予以舍弃,法定不***是***机关对案件没有诉权或者丧失诉权,因此而不提起公诉。凡符合绝对不***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都应作出不***决定,而无自由裁量的余地。我国法律规定与其他国家关于法定不***的条件较为一致。包括:

1、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

——本回答为西安鼎昂全自动智能量化炒币机器人张沫允(历时收益,数据核对,实况直播)个人发表观点。

兴平15岁少年被杀案,嫌犯能不能被判***

据死者父亲袁先生称,儿子袁某今年15岁,是兴平市金城实验中学一名初二学生,出事前正处在休学阶段,休学期间袁某一直在西安打工。10月29日,儿子回到兴平后,兴平市职业教育中心以梁某为首的多名学生,向他儿子索要钱财。遭到拒绝后,梁某等人用镐头对袁某进行殴打,随后将袁某埋于距兴平市职业教育中心20公里外的空地里。6名职业教育中心的学生被确定为嫌疑人,目前均已被警方控制。

这是有关兴平15岁少年被杀害案的媒体报道。公安机关也没有对外通报更多案件细节。但从报道来看,基本可以确定这是一起故意杀人并且意图毁尸灭迹的案件。故意杀人本身就是一件极其恶劣且严重的事件,这些人杀人之后还选择埋尸意图掩盖罪行,确实异常残暴。虽然媒体及公安没有通报嫌疑人相应的信息,但基本确认嫌疑人属于职业教育中心的学生。学校的学生,这个能有多大?据说这群嫌犯最大的也只有16岁。

年龄的大小自然决定刑罚的适用问题。我们《刑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所以即便这群犯罪嫌疑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我们也无法对其适用***。所以问题说能不能适用***,按年龄来看基本是不可能。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最严重的刑罚便是***。应该说,还好这群人年满十四周岁,若是未满十四周岁,最后还无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随着犯罪低龄化的现象产生,刑事责任年龄产生的争议也是越来越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表示,拟调整刑事责任年龄以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会加重刑罚吗

谢谢邀请!

这个要看怎么去理解,如果是按照法律的话,拒不认罪没有道理会从重处罚。

就比如你犯了事逃跑了十年,后面被抓了,也只是会按照你的犯罪情节来进行审判,而是否逃跑与是否从重处罚无关,因为抓捕嫌犯是公安机关的事情,你不能因为因为公安机关的能力问题而牵连嫌疑人。

当然,如果据实坦白会从轻处罚。其实我们一般绝大部分刑事判决都已经从轻处罚了,因为只要你认罪交代罪行,一般就符合规定的认罪态度良好,根据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所以,我们经常看到判决书上都会写“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罪行,认罪态度良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如果你拒不认罪,属于认罪态度差,也就不能从轻处罚,既然不能从轻处罚那你刑期增加,从某些角度来说,也属于加重处罚了。

所以,拒不认罪从某些方面也算加重了刑罚。当然,哪方面理解都是正确的。

当然,一般这个对刑期影响的也并不大,主要看你的罪行决定,毕竟罪刑法定嘛!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本文链接:http://flbk.12364.com/flbk/dcdb729ff8aa0469.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