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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派出所执法规范化流程)

admin1周前2078

今天给各位分享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派出所执法规范化流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义
  2. 公安现场执法安全规定
  3. 公安机关如何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4. 执法办案队职责
  5.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职责
  6. 处警工作规范细则
  7. 派出所执法规范化流程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义

1、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水平虽然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也在稳步提升。

2、有利于及时、高效的开展执法监督,使执法监督信息化、科学化以往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的方式,基本采用调阅案卷,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日常个案考评等形式。

公安现场执法安全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预防和减少执勤执法中的伤亡事故,保障人身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拦截检查违法犯罪嫌疑车辆和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县级公安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财行〔2010〕240号),为交通警察和执勤执法车辆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日常教育,组织开展安全防护培训和实战演练,确保交通警察正确掌握安全防护的方法和要求,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公安机关如何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一、提高认识,树立理性执法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思想,在行为上就不能付诸实施。要想真正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首先要解决好人的思想认识问题,如何解决思想认识问题。1、要切实树立群众意识。人民群众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就显得孤立无援,注定要打败仗,这是事关兴衰成败的大事。这就要求广大民警扎根基层,耕耘基层,服务群众,依靠群众,把工作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着力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和谐的警民关系。2、要切实树立理性执法理念,理性执法是执法工作的本质要求。坚持理性执法,就是要做到以理性的思维、理性的方式,理性的手段,将情、理、法融为一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科学的鉴定判断,而非盲目抽象、凭感情用事和一时冲动去执法,从而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和减少群众的不满情绪,最大限度地增加公正执法性和社会和谐因素,不断提升执法民警在群众中的公信力。3、要切实树立责任意识。将责任立于心中,甘为公仆,为民所爱戴;权为已所用,责任抛于脑后,利欲熏心,贪赃枉法,为民所不齿。在执法实践中要切实做到职务面前勤思义务,权利面前多想责任,把行使权力的过程,看着是对党委、对人民负责的过程,用权时如履薄冰,肩负着责任,自觉为民负责、为国竭力、为党分忧。二、加强个人素质修养,煅造平和执法能力。打铁先要自身硬,努力提高基层民警执法执勤的综合素质是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基础。基层民警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执法的效果和评判执法质量的标准,影响党群、警民关系和社会对公安人员的理解程度。1、要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涵养,扎实过硬的基本功。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科学地运用到执法活动中。2、要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对常用的法律条规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这是避免执法偏差的前提,也是讲求执法艺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的基础。3、具有平和执法的心里素质。平和执法是保障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现实需要,也是测试公安民警综合执行能力的体现。执法活动需要平和的心态,才能深谋远虑,成竹在胸,遇变不惊,处乱不慌,适时根据对方的突变而积极采取应变策略,方能乱中求谋、稳中求胜。做群众工作同样需要平和的心态,才显得有亲和力,这样容易接近群众,拉近群众距离,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切实把工作做到百姓的心坎上,百姓就会觉得警察与他们心连着心,民警就能很好的融入其中同老百姓产生共鸣,从而得到群众的支持、理解和信任。三、强化职业道德观念,推动文明执法进程。一切管理措施都要适应以文明管理、文明服务的方式为目标,要通过人性化管理,体现整个社会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关注和重视,把思想立场调整到保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坚持文明执法,更好地树立公安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一个警察是一个警局的一个细胞,一个警局靠每个细胞的支掌,才能实现队伍亲民化,执法文明化。注重警察个性化素质的培养就尤显重要,这关系到这个细胞能否注入新鲜血液,不至于衰老坏死,始终呈现出生机勃勃,鲜活旺盛的生命力,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和民警牢固树立文明执法理念,是能否实现全警文明执法的关键。通过会议、岗位培训、执法监督等形式,让广大民警充分的认识到文明执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性,并积极参与其中,努力实现文明执法在社会活动中的有效化和优质化,推动文明执法进程,不断筑牢人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民警执法工作的思想根基,切实增强民警执法工作在广大群众中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奠定执法规范化的人文基础。“人是一切社会活动中最积极最关键的因素”,要达到任何组织目标,都必须打好实现目标任务的坚实人文基础,这也正切合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因而,要推进公安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就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并以此来奠定实现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人文基础:1、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规范化理念教育。要积极依托“轮训轮值、战训合一”模式,切实把执法规范化理念教育活动常态化;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剖析、查摆、谈话、整改,使执法规范化理念融入到每位民警头脑中;要建立运行教育机制,将执法规范化教育活动纳入制度框架,通过明确责任、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达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的。2、坚持学习培训,提升执法素质。没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就没有规范执法的理论基础、熟练的操作技能和规范执法的实践基础。要大力通过岗位培训、岗位练兵、业务骨干培训等方式,促进队伍素质的持续、稳步提升,实现队伍建设的协调、持续、稳定发展,奠定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素质基础。3、坚持典型宣传,营造规范执法氛围。法制部门、政工宣传部门要挖掘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最佳统一的典型案例、规范执法的先锋模范,结合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充分运用宣传手段,加强正面引导,营造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文化氛围。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不规范的行为,要敢于曝光、敢于揭短,并追根寻源。积极通过正反面的对比,在民警心目中形成规范执法的光荣感、不规范执法的耻辱感。4、坚持科学标准,完善考评体系。要以人民群众认同、社会和谐稳定为标准,加强对案件质量和执法行为的考核,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调整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民警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观,从而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执法办案队职责

1.坚定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准确运用水务法律、法规和规章。

3.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水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水务行政执法水平。

4.在水务行政执法活动中敢于执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5.严格按照办案执法程序办案,对现场调査和询问笔录应详细、真实;实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不得伪造、算改各种证据及相关材料;办案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6.抓住时机,广泛宣传有关水务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及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7.积极参加水务行政执法巡查和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每年度重大专项执法活动以及日常事务工作。

8.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参加影响公正办案的宴请和收受礼物。发现水事违法案件当事人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向领导说明并提出回避。

9.对水务违法案件的处罚遵循审理小组意见,不得私自变更,并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10.执行稽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着装整洁,注意仪表,规范用语,文明执法。

11.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职责

负责掌握、监督各派出所、各办案部门受案登记情况;跟踪110指挥中心推送的案件类警情接处警信息的受案登记情况。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

严格按照执法办案流程和环节要素,科学设置功能区、室,完善办案设施设备,实现系统化、精细化管理,确保严格规范执法办案

处警工作规范细则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遵循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和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范围包括:

(一)责任区工作;

(二)户籍室工作;

(三)值班、备勤;

(四)案(事)件处理;

(五)巡逻;

(六)治安检查;

(七)特定勤务。

第五条责任区工作、户籍室工作分别由责任区民警、内勤民警专职担任。值班、备勤、案(事)件处理、巡逻、治安检查及特定勤务,必须由两名以上公安派出所民警执行。

法律依据:《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遵循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和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范围包括:

(一)责任区工作;

(二)户籍室工作;

(三)值班、备勤;

(四)案(事)件处理;

(五)巡逻;

(六)治安检查;

(七)特定勤务。

第五条责任区工作、户籍室工作分别由责任区民警、内勤民警专职担任。值班、备勤、案(事)件处理、巡逻、治安检查及特定勤务,必须由两名以上公安派出所民警执行。

派出所执法规范化流程

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处理公民报案时需要告知的情形已做出了相关规定。治安案件,对于公民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进行登记。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告知当事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并说明理由。刑事案件,对于公民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录音。

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派出所执法规范化流程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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