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违反劳动法第七条的处罚,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 劳动法二十七条赔偿标准
- 劳动合同,全部费用指的是
- 劳动法实施细则第42条
- 公办学校从事教育工作十年,但学校没有给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应该怎样维权
- 单位没有跟员工签劳动合同被投诉怎么处理
- 违反劳动法第七条的处罚
-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劳动法二十七条赔偿标准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全部费用指的是
一、签订劳动合同不收取任何费费。
二、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赔偿金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劳动法实施细则第4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公办学校从事教育工作十年,但学校没有给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应该怎样维权
其实,这何止是你一个人的问题,这是所有眼下称为原办教师共同面临的问题。
民办教师进校任教时,校方都会将其视为劳动者,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实际情况是合同到期了,学校既不续签,也不辞退,还是一如既往地让民办教师上课任教,以至教育部对民办教师“界定年限”的出现,有了“清退”的政策,民办教师们大多被清退离岗,极少数人退而又聘做了代课教师。“无期限合同”也自行解除了。
民办教师是非在编教学人员,学校没有也不会为他们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这也是事实存在;劳动者已在同一类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仅约定了合同生效时间,而不约定合同终止时间,应该有相应的经济赔偿的。
只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才颁布实施。其实,这个时候已是民办教师政策清退的最后两年,也就是说,走劳动仲裁这条路行不通。
眼下,唯一能解决原民办教师问题的只有依赖于各地建立的原民办教师养老金补助制度了。事实上所谓的养老金补助就是每一年教龄有的地方补助8元,也有10元的,极少的是20元。教龄津贴是1986年实施的,这个标准用在现在的确太低。也就是说民办教师被清退离岗后就拿着这几十元作为养老费,根本与物价和经济发展水平不适应。
希望国家职能部门切实解决原民办教师的养老问题,对他们曾经的付出予以肯定,使他们养老、医保无后顾之忧,心灵得到安慰,安度晚年。
单位没有跟员工签劳动合同被投诉怎么处理
单位没有跟员工签劳动合同被投诉,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未签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并和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违反劳动法第七条的处罚
你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处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劳动合同他就是,双的随便出问题的,一种法律制度。或者单位吧他的一切本能和技术等配养好啦,他要随便走人。一,或者是单位随便无顾的不用员工了。他有双签定合同的,条款约数规定。二,如果每一方出现在步法行问题,安条款处理。三,如果任何一方,单方出现违约问题,就安合同的规定条款来处理。无规矩,不成方园。如果双方不犯任何违犯规定吗,废纸一章。如果一方违犯者吗,就起了一定法律效率。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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