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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可以申请过户吗)

admin3个月前491

很多朋友对于房屋过户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和法院查封的房子过了两年期限自动解封后,可以申请过户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请问各位朋友房屋过户委托书期限是多久
  2. 房产公证书有规定过户时间吗
  3. 房子在起诉前过户法院还可我判决财产吗
  4. 法院已经查封的房产可以办理过户吗
  5. 法院查封的房子过了两年期限自动解封后,可以申请过户吗
  6. 有法院判决书,房产证不过户行么
  7. 法院查封的房产二年后未解封能过户吗

请问各位朋友房屋过户委托书期限是多久

1、委托书公证是公证员在公证实务中遇到的常见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在申请委托书公证时,委托书的内容一般会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委托期限和受托人是否有转委托权。

2、当事人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委托书的内容是必须有委托期限的,同时,公证员都会询问委托人具体的委托期限长短,一般情况先,公证员会建议委托人设定一个具体的委托期限;当然了,委托人也可以将委托期限设定为:至办理为委托事项为止;这样,只要委托事项完成,该委托公证书就无效了,否则,该委托书一直有效。

房产公证书有规定过户时间吗

不能。

一、法院已经查封的房产在法院解封之前是不能买卖的,也不能办理房产过户的。法律依据如下: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不得转让。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也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六条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八条被执行人购买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第三人依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书面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二、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无合法产权证或被注销、吊销。

权属有争议且在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中。

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其他方式限定转移的。

共有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与产权所载内容不符的。

房子在起诉前过户法院还可我判决财产吗

在起诉前已经过户给别人的财产,财产的归属权已经发生变更,案件审结后法院不会对转移后的财产强制执行。但如果被证实是因逃避履行判决结果的隐匿财产行为的,法院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撤销过户后强制执行,并可,以隐匿财产罪对相关当事人予以法律处罚。法律上强制执行是指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具体的强制措施,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的行为。强制执行一般有以下措施:(1)扣留、提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其他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等,但是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2)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3)责令当事人当面交付财物或者票据;(4)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5)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6)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存款的划拨或转交。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止,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期限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扩展资料:《民事诉讼法》第251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是指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所有权证、专利和商标证书、车辆执照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财产权凭证。在执行过程中,有些财产被执行后改变了权利人,只有办理了财产权证的转移手续才算彻底完成执行任务。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在办理这些证照转移手续时,需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说明具体要求,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有关单位有协助办理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48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院强制执行百度百科-强制执行

法院已经查封的房产可以办理过户吗

不能。

一、法院已经查封的房产在法院解封之前是不能买卖的,也不能办理房产过户的。法律依据如下: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不得转让。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也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六条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八条被执行人购买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第三人依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书面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二、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无合法产权证或被注销、吊销。

权属有争议且在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中。

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其他方式限定转移的。

共有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与产权所载内容不符的。

法院查封的房子过了两年期限自动解封后,可以申请过户吗

不动产被法院查封之后2年自动解封,但是如果没有执行完毕的话,法院会续封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十一、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查封手续的,查封的效力消灭。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有法院判决书,房产证不过户行么

概念上有误。判决书只是认定该房屋产权归属的依据,至于过户,还得双方配合。过户的各项税费一分也不会少。

打个比方,法院判决甲要还钱若干元给乙。但真的乙要拿到这钱,还得甲配合拿出;甲支付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例如网银、汇款、开本票支付),银行不会因为你是判决的因素而减、免。

因夫妻离婚发生的财产分割房产转移,免契税。

判决书,是法院对双方当事人系争标的的裁定。与“赠与”是风马牛不相及,浑身不搭界。

法院查封的房产二年后未解封能过户吗

法院查封的房子过了期限如果没有续行查封的,法院的查封裁定已经失效,可以正常申请过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OK,关于房屋过户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和法院查封的房子过了两年期限自动解封后,可以申请过户吗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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