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内容,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条款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勘察设计合同中发包人的义务是:为勘察设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包括开展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技术要求,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向勘察人和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人员的工作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条勘察设计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逾期不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建设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建设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返工或者重建。修理、返工、改建后逾期交付的,建设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期限内,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