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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啊(最晚加班到几点感觉如何)

admin2周前732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啊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啊以及最晚加班到几点感觉如何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有人知道建设银行年底加班到什么时间吗,能到晚上十二点多吗,还是八点就下班走人了
  2. 公司合同是八小时现在要我们加班上十二小时公司违法吗
  3. 公司周日强制轮流加班是否合法
  4. 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时没有说清楚上班时间时长,而且加班时间太长,员工该怎么办
  5. 军队文职人员加不加班休假几天
  6. 90后员工,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是不是可以下班就可以走人
  7. 最晚加班到几点感觉如何

有人知道建设银行年底加班到什么时间吗,能到晚上十二点多吗,还是八点就下班走人了

银行年底加班一般都到十二点以后了,因为要年终决算,一般大机要到十二点半左右结账扎平,年底该入的账要入,该转的要转,收支平衡,利润出数才行。

公司合同是八小时现在要我们加班上十二小时公司违法吗

原创回答,头条首发

做为一个HRM,这是我几乎每天都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很头痛、很无奈、也无解。

从法律条款来讲,企业有违法嫌疑

《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超过8小时算加班,每天加班最多不超过三小时,每个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一些企业根据行业性质和生产需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我们公司经过政府审批和职代会审议通过,对生产岗位员工实行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政府审批文件规定: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每日最长工作时间(含正常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综合计算周期内延长工作时间的最高限额分别为:以周为周期的,不得超过15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以月为周期的,不得超过36小时;以季度为周期的,不得超过108小时;以年为周期的,不得超过360小时。企业应当保证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每两周至少有一个连续24小时的休息日。

从以上法律规定和政府行政规定的字面上来看,公司要求员工每天上班12小时似乎是违法的。即便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每天的最长工作时间也不得超过11小时。

从实际情况来看,很难判企业违法

而实际情况如何呢?就我们处理过劳动纠纷案件来讲,虽然每一件都提到了超时加班的问题,但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没有一次因此判企业违法。即便有时判了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但也是以别的理由判的。

记得有一次在庭审中,法官问员工一方:在12个小时上班期间,吃几顿饭?每顿饭多长时间?在我们公司,员工上12小时班时,有两次吃饭时间,每次45分钟,合计90分钟。这样算下来,实际工作时间为10.5小时。法官同时也询问了公司:在计考勤时,为什么没有把员工吃饭时间去除掉?实际情况是员工加班除了加班费,还有中夜班津贴,各工厂为了让自己的员工多挣些线,往往就把吃饭时间全部计入工作时间了。人事部门也是体谅员工加班不易,也就不去较这个真了。

劳动纠纷与经济纠纷不一样,无论是仲裁员还是法官,在庭审时不会死搬法条与所谓的证据,会充分考量实际情况与合理度。比如我们公司,完全可以对考勤管理做出规定,把吃饭时间从工作计时中扣除出去。我们不是没有动过这样的想法,考虑来考虑去,觉得一线员工挣个钱不容易,还是不要因个别人的行为损害了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吧。所以迟迟未动,但是如果哪一天仲裁或者法院判了企业要因此支付赔偿金,不排除会采取行动。

企业为什么要安排员工上12小时班

从国企的角度来讲,没有哪个企业愿意顶着员工的不满,冒着违法的风险,非要安排员工去上12小时的班。将心比心,即便是机关人员,每天上12小时,持续一段时间也会受不了的,何况是体力劳动强度更大的一线工人!之所以做出这种安排,都是迫不得已,为了企业生存,为了员工有饭吃。你不这么干,企业就活不了。

以我们公司为例,对制管企业来讲,每个客户所需要的产品无论材质、规格还是技术标准都不一样,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有了订单才能安排生产。而现在每个客户都在极力压降采购成本,缩短项目周期,追求各个环节的短平快。一旦合同签订,马上就要求供货,除去原材料的采购时间,往往留给工厂生产的时间就少之又少了。所以现在整个制管行业采取的都是集中生产、集中轮休的排班模式。也就是说订单来了就要二十四小时连轴转,没活儿了就休息。

假如给你一道选择题

许多人会问,即然是二十四小时作业,为什么不排三个班呢?每班八小时不是正合适吗?

如果企业一年的生产是均衡饱满的,当然这样安排是最省事的了。问题是企业的订单并不是那样均衡,也不见得每年都那么饱满。没活儿干时怎么办,裁员吗?企业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员工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公司也是经过了对市场形势的研判、边际成本的测算以及保持什么样的收入水平才能稳定员工队伍等方面的综合分析,才最终确定要保持多大的用工规模,采取什么样的生产组织模式。

我们目前采取的模式是各工厂均配置两个班的人力,交货期不紧张时,每班8小时;交货期比较紧张时,每班延时1~2小时;赶上任务特别紧张的时期,只好采取每班12小时的作业模式,当然这种情况下,每周会安排两次倒休,保证员工每周有两次可以歇够24小时。

这样的生产组织模式在任务比较饱满的年度确实会让员工感到很疲惫,但另一方面,员工也确实得到了实惠,一线员工的人均收入可以达到每年10万以上,主要岗位上的能到15万左右,这在一个三四线城市,也算不少了吧。做一个假设,如果我们配足三个班的人力,那么员工的人均收入就要减少30%,同时还有随时被裁掉的可能。如果面对这样一道选择题,不知员工们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

公司周日强制轮流加班是否合法

从原则上说,公司这做法不妥,似乎有悖法律,但从日常安排上说,现今少数公司存在这种做法,如互联网996制公司社会争论也较激烈,但有一点是需说明的,毕竟996工作制一周还有一天休息,且按劳动法规多出时间按加班费结算,政府相关部门也认可。

但题目中题意表明该公司做法有过之而不及,比996工作制还厉害,但稍感到安慰的是,该企业采取的是星期天员工轮流加班,且执行双倍薪水。分析认为,现疫情稳定下,许多公司存在生产任务不足和资金方面的困难,有些困难企业连员工薪水发不出或减薪等措施。

因此,这家公司生产还是正常的,资金是充足的,为业务需要和企业生存的确也不容易,工资增加人却累了点,那么只能利用轮流参与星期天加班的空闲机会充分休息,养足精力,应当理解企业的做法。

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时没有说清楚上班时间时长,而且加班时间太长,员工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有第四十二条除外)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

军队文职人员加不加班休假几天

首先,我们来了解以下这几点:

一、如何理解遵守单位作息时间与执行国家机关工作时间?

军队单位通常是早上8点上班,下午接近18点才下班,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是早9晚5。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把部队作息时间与事业单位工作时间混为一谈。作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每天不得多于8小时每周不得多于44小时规定的;而作为文职人员当然要遵守的是所在部队单位的作息时间。

也就是说,原则上单位是不需要文职人员24小时在位、并且在8小时之外加班的。比现役军人要自由很多。

二、文职人员是否会被安排值班、执勤以及加班,加班有没有加班费?

文职人员会被安排值班、执勤的。按照《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通常会被安排在8小时以内的值班、执勤。并且能否会被安排值班、执勤,与岗位性质有很大的关系。由现役转改过来的委任制的文职人员,大概率上是摆脱不了要被安排值班和执勤的工作任务的。

至于加班有没有加班费问题,关键要看文职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之中有无加班说明。若无明确的“加班要付加班费”的内容,则加班这一要求基本无法落实。

考虑到若给文职人员付加班费可能会对现役人员造成影响,因而用人单位一般会规避让文职人员加班的事实发生。当然,那些出于完成特定任务的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事先会对加班及其补偿问题,事先作出明确的约定。

对于在休息日和节假日执勤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文职人员,在任务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当并且可以安排补休,这一点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三、文职人员的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在探亲休假制度方面,《规定》中明确规定:文职人员休假探亲,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那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是如何执行的呢?

1.探望配偶

探望配偶方面,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共计30天,加路途。

2.探望父母

(1)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共计20天。当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两年给假一次,共计45天;

(2)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共计20天。加路途。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并按照实际需要扣除路途时间。

还有,因工作需要导致未休年假或未休满年假,应按照规定发放未休年假经济补偿:未休年假经济补偿=全年工资收入(全年基本工资+全年基本津贴补贴+奖金工资)÷261×未休假天数×200%因个人原因不休假或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年假天数,不予补偿。

此外,执行军委下达的重大战备训练或者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专项任务,累计时间超过6个月的,经军级以上单位批准,执行任务期间的休息日、节假日未休息的天数可以补入当年应休假探亲天数。

90后员工,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是不是可以下班就可以走人

谢谢邀请,九零后不是概念,哪年都一样,我的认为是这样的。

加班不给加班费是不对的,但是否还有其它原因,1.如果老板安排当天工作没有完成;2.办公室工作人员;3.还有年终计效奖惩工资制度;4.人员富余,老板考验职工的敬业成度,故意不发加班费。以上几种情况老板是不发加班费的。举个例子说明:华为公司也是我国最强企业,我有同学儿子在此上班,天天晚上加班,从来不发加班费,只是年终根据业绩给一定奖励,一个企业一个制度,一个老板一个办法。

至于不发加班费,立即走人。你当时是怎么和企业签的合同?如果你的能力很强,很在乎这个加班费,如果不给加班费你就辞职,还有报酬更高单位在等你,你可以不给加班费就走人。如果你很在乎这份工作,就三思而后行了。仅供参考!

最晚加班到几点感觉如何

加班最晚的记录是凌晨2点多吧,差不多连续工作了18小时,然后第二天早上依然准点上班。

当时除了疲惫,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说起来,当时刚换了新的工作,大学毕业也才两年多,全新的行业,全新的公司,全新的岗位,心里正是满腔的热血,干劲十足,什么脏活累活,加班加点,一律来者不拒。

还清晰的记得那次加班,是因为公司面临一次很重要的审核,短短两三天时间,但是审核的内容极广,专家的要求也十分严格,我当时的主要工作是支持,领导安排我做啥,我就做啥,只要意思领会了,撸起袖子抓紧干就行了,要求短平快,事情也杂,但是压力并不大,问题都有上面的领导扛着,自己加起班来也是心甘情愿。

要说目前为止最痛苦的加班,那非我的上一家公司莫属了,最晚的记录其实也就晚上10点多吧,但是加班是持续性的,不说996吧,995还是有的,周末偶尔加班。

这家公司虽然名义上也没强制要求加班,但是海量的工作量就在眼前,凡事要求尽快出结果,要有工作输出,还有各种培训和开不完的会,不要说白天,每个晚上都被排得满满当当的,而这一切的根源,无非就是“狼性”。

所以,我始终认为,“加班”并不能简单的等同于“压力大”,加班是啥感觉,也会因人而异,不可一概而论。

不过无论如何,工作始终不是生活的全部,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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