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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可以撤案(职务侵占罪受理后能撤回吗)

admin3个月前518

其实职务侵占罪可以撤案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职务侵占罪受理后能撤回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职务侵占罪可以撤案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职务侵占立案证据不足可以无罪释放吗
  2. 职务侵占罪受理后能撤回吗
  3. 职务侵占案件二审结果是:发回重审,是否还需要重新立案

职务侵占立案证据不足可以无罪释放吗

立案证据不足时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可以无罪释放。

在侦查过程中,因证据不足,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职务侵占罪受理后能撤回吗

1职务侵占罪受理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不可撤回。2因为职务侵占罪涉及的是公共利益和国家财产安全等重要领域,一旦被受理就需要严格依法办理,不得随意撤回,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性。3但在特定情况下,例如证据不足或程序上存在问题等情况,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裁量和判断,可能会撤回或者改变原处理决定。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属于特例,不应当被普遍推广。

职务侵占案件二审结果是:发回重审,是否还需要重新立案

职务侵占案件二审结果是:发回重审,不需要重新立案,而是对案件重新审理。发回重审,是法院审理案件程序性规定。由于一审法院可能违反法律有关审判规则的强制规定,不发回重审就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发挥到原来的法院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3)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2条的规定)。(4)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3条的规定)(5)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5条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1)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210条第2款的规定)(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211条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对发回重审的次数做出了限制,避免了不断上诉的循环。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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