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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女方不付抚养费该怎样处理)

admin1周前777

众所周知,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抚养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解除。我们要知道,父母在离婚后仍然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一方应抚养受教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然而,也有一些人离婚后不顾孩子的生活状况,不支付赡养费。那么如果女方不支付赡养费该怎么办呢?让123律师123律师网给你解释一下。女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儿童”是指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儿童。女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以向一审法院报案,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一审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条例》第十九条,发生法律效力的以支付赡养费、抚养费、照顾子女费用为内容的法律文书和民事制裁决定,可以由审判法院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也就是说,有抚养费、抚养费、护理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可以不经申请直接强制执行。执行手段:

1.提取或者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工资等劳动收入。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的;

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人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产移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收购。强制当事人履行义务。

父母离婚后,赡养子女的义务不会改变。即使是不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也需要通过支付赡养费来履行赡养义务。离婚后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对方财产,然后履行其应尽的赡养义务。

实践中,为了尽快实现离婚的目标或在争夺抚养权的斗争中取得优势,部分当事人会对对方未来支付子女抚养费做出让步,甚至约定对方无需支付子女抚养费。那么,有了这样的约定,对方是否可以免除抚养孩子的义务呢?显然不是。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到123律师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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