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耕地占用税9月1日开征,怎样征收农民的宅基地征收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 企业将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开办学校是否免征耕地占用税
- 耕地占用税9月1日开征,怎样征收农民的宅基地征收吗
- 农民在耕地上盖房子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吗
- 搞水产养殖如果占用耕地怎么解决呢
- 辽宁占用耕地处理办法
-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如何规定
- 耕地占用税哪年转交地税局征收的
企业将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开办学校是否免征耕地占用税
企业办的学校,如果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所占用的教学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否则,要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学校,具体范围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9月1日开征,怎样征收农民的宅基地征收吗
耕地占用税,听着很新鲜,其实,它并不新鲜。早在2007年12月1日就颁布过《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该《条例》至今还在实行,只是说到今年的8月31号彻底废止,从9月1日开始,按照新的《耕地占用税法》实行耕地占用税征收而已。
如果说它怎么征收,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那就是什么是本法中所说的耕地。
本法中所说的耕地比较宽泛。农民用来种庄稼的土地自然就是耕地,另外,菜地、果园、茶园、林地、草场、鱼塘、滩涂、水面均被视为耕地。
其次说说哪种情况下要征收耕地占用税的事情。
本法中对“占用”的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譬如,占用耕地建造运动场、农家乐饭庄、各种与农业无关的构筑物、公路、铁路等都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总得说来,凡是进行非农开发的,一律交税。
但是,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农业设施用地以及军事用地等是免征耕地占用税的。
接下来再说说咱农民最关心的事儿,那就是宅基地用不用交税。
关于这个问题,我仔细阅读了该法,该法规定,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造宅基地的需要按照使用面积减半交税!
不过,该法又规定,对于农村的烈士家属、伤残军人、孤寡老人、老少边穷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居民可以按照实际情况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由此看来,对于大部分地区的农民朋友来说,如果申请不到宅基地,私自在耕地上建房子的,是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只是说可以减半少交而已。
那么,耕地占用税征收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耕地占用税没有统一标准,主要是根据当地(以县、市级为单位)人均耕地面积进行计算的,如果当地的人均耕地面积越少,那么,征收的标准就越高,反之亦然。就河南而言,平均每平方米需要缴纳22.5元的耕地占用税。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计算,一处宅基地需要166.5平方的话,那么,一处宅基地需要缴纳(166.5X22.5÷2)1873元耕地占用税。不过,这只是平均数,与实际情况会有出入。
好啦!就说这么多吧!总而言之,耕地占用税马上就要实施了。对于那些需要占用耕地建房子的农户来说,这是一个“不美丽”的消息。不过,耕地占用税只征收一次,大家也不会有太大的负担啊!
农民在耕地上盖房子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第十条规定:“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搞水产养殖如果占用耕地怎么解决呢
首先要明白,耕地分为两种: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其中基本农田上是不能挖鱼塘养鱼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上有明确规定;一般耕地上现行法律法规未作出明确规定,按照法不禁止则自由原则,耕地上是可以挖鱼塘养鱼的。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地政策不同,可能需要到农业或国土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且面积超过10亩的有可能因涉嫌破坏耕地而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大面积应当谨慎,10亩以下问题不大,挖鱼塘养鱼国土部门是不能处罚的,因为缺乏依据。
非耕地,包括三个方面:
1、农用地中的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2、建设用地;3、未利用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具体政策规定,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园地包括苗圃、花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
植经济林木的土地;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占用前三年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亦视为耕地。
辽宁占用耕地处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占用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下列土地:
(一)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绿肥作物的土地;
(二)种植蔬菜的土地;
(三)培育花木的苗圃、苇田、林地;
(四)渔业池塘、滩涂。
占用前三年内曾用于前款所列种植、养殖业的土地,也属于征税范围。
第三条凡占用前条所列土地建房或者用于其他非农业生产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第五条市辖区内占用每平方米土地的平均税额:
(一)大连市为六元五角;
(二)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市为六元;
(三)丹东、锦州、辽阳、盘锦市为五元五角;
(四)阜新、铁岭、朝阳市为四元。
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辖区内占用每平方米土地的适用税额,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条例》第五条规定,结合当地情况确定。但全市平均不得低于前款规定的税额。
农村居民(具有农业户口的)占用土地新建住宅,按当地的适用税额减半征收。纳税仍有困难的,减税或者免税的范围、审批权限,依照《条例》第八条规定执行。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如何规定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家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1)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2~10元;
(2)人均耕地在1~2亩(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6~8元;
(3)人均耕地在2~3亩(含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3~6.5元;
(4)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5元。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规定税额减半征收;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
广东省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如下:
(1)以县为单位(以下同),按1986年末国有统计部门统计的总人口和耕地总面积计算,人均耕地少于0.5亩的,每亩5333元(即8元/平方米);人均耕地0.5亩以上不足0.7亩的,每亩4000元(即6元/平方米);人均耕地0.7亩以上不足1亩的,每亩3333元(即5元/平方米);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每亩2000千元(即3元/平方米)。
(2)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城市及其郊区,地级市及其郊区,县级市,县城及其郊区,以及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可按上述税额标准提高50%征收。提高的具体比例,由县或相当县一级的人民政府核定。
(3)农村居民在当地规定的建房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获准征用或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向财政机关申报纳税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纳税款5‰的滞纳金。
耕地占用税哪年转交地税局征收的
原则上是2008年元月1日,但有的省份在2009年元月1日才移交至地方税务局。
依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7】511号)
第十二条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关于本次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耕地占用税9月1日开征,怎样征收农民的宅基地征收吗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