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和死刑缓期执行没有区别,是同一个法律概念,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死缓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一、
死缓和死刑缓期执行有区别吗
死缓和死刑缓期执行没有区别。
死缓的意思是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死缓”在法律上讲就是法庭根据国家法律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罪犯判决的一种程度,“死缓”的全称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司法部门根据死缓罪犯在二年死缓期服役期满后的表现决定是否执行死刑或改判无期。实践中,一般被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在两年后都要减刑为无期徒刑的。这也就意味着,判死缓有很大活下去的机会。
二、
死缓的减刑程序
死缓减刑程序如下:
1.对受刑的人考察。
2.提出减刑建议书,监狱以及其他刑罚执行机关通过对受刑人服刑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后,如果认为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的条件,就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3.依法裁量减刑。依法裁量减刑,是指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和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的悔罪或者立功表现,对一定之罪犯适用减刑。
三、
死缓减刑的法律要求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1.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2.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3.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上十年以下。
5.在限制减刑的情况下,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