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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拘传适用的条件是什么(拘传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吗)

admin1周前760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公安机关拘传适用的条件是什么,拘传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吗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治安传票的执行程序如下:填写《拘传证》,报负责人批准;逮捕时,应当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对抗拒拘留证的,可以使用器械强制其到案;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后,应当立即讯问。讯问结束后,应当根据案件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出示工作证后,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和拘留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逮捕的期限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等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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