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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些甚么材料(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些甚么资料)

admin3个月前592

起诉离婚首先应当准备好相关的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自己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明、对方的户口本或居住证明等文件,以及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然后前往法院进行立案。以上起诉材料,有条件的,可携带原件。以下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些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些什么

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以下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三)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六)其他证据材料

二、女方诉讼离婚要准备什么

女方诉讼离婚需要准备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女方可以提供对方存在出轨、家暴、吸毒或赌博等行为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一)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二)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

(三)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

综上所述,起诉状、自己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明、对方的户口本或居住证明等文件,以及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以上就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些什么的相关法律内容,在起诉离婚期间,上述文章的内容都是需要当事人去了解的,准备充足了成功的机会才会越大,相信大家阅读完后也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了大致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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