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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房产必须公证吗***(遗赠房产过户要公证吗)

admin3周前331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遗赠房产必须公证吗***的一些知识点,和遗赠房产过户要公证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房产遗赠和继承费用各多少
  2. 房产继承过户可以绕过公证吗
  3. 公证的遗赠可以推翻吗
  4. 遗产分割房产需要公证吗
  5. 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6. 遗赠房产过户要公证吗
  7. 赠与房产公证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吗

房产遗赠和继承费用各多少

根据我国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还没有颁布实施遗产税的法律法规,因此在我国遗产继承是不需要缴纳税款的,但是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需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的手续,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则可以办理继承房产过户的手续。办理继承房产的公证费用,是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一、证明法律行为(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房产继承过户可以绕过公证吗

遗产房继承过户可以不公证,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不公证)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受理登记前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查验。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公证的遗赠可以推翻吗

公证遗嘱是在公证人员面前签署的遗嘱,在各种遗嘱中效力最高,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遗嘱存在欺诈、胁迫或立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才能推翻公证遗嘱。或者你能拿出在此之后的第二份公证书。

遗产分割房产需要公证吗

关于房产分配的遗嘱不需要公证,当事人自行决定即可。公证遗嘱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出示房产合同、核档证明、完税证明等材料证明产权与所有权,查证属实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您好!

目前这个阶段,不能说不能办,但是比较难。有些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不经过公证、直接办理,但是仍然不是主流的办理方式。

以下从两个方面:为什么比较难、如何绕过公证办理房产继承,分别说明一下。

为什么比较难?

1.历史政策沿革的原因

在之前1991年8月31日,司法部门与建设部联合发了一个通知:《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这个文强调了“必须公证”:

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5、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

所以,所有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都得先走公证(无争议)、再走过户手续。

在2016年7月5日,司法部下发了一个通知:司法部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

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宣布了上述通知废止、不必须公证。

但是,问题就来了。继承人完全可以选择不公证(公证需要缴纳不菲的费用),而实际办理过程中,不公证又办不了,这不是矛盾么?

2.相对客观的原因

之所以说“相对客观”,并非是绝对障碍。部分地区已经根据上述细则出台了一些具体的实施规范。但是,最大的障碍在于:

办理房产的机构,对于继承是不专业的。没法强制不动产登记中心必须熟知继承有关的法律知识。所以,就得必须有个人能代替他们作证,这个“证人”,要么是***,要么是公证处。

信息互通问题。例如,户籍、亲属关系、公民个人档案等等,这些信息全部是影响继承有效性的关键因素。但是,不动产登记中心掌握的最大信息是房产信息,其他信息,都得需要经过其他系统例如公安户籍系统、民政系统等获取,涉及到异地的更麻烦。怎么办?这些信息就让老百姓自己去解决——就衍生于一堆的材料需求,继承人不得不去跑多个部门和机构。

所以,归根结底,政策是好的,出于对老百姓更加方便的初衷。但是实施过程中需要支撑、配套的东西相对滞后,就造成了:取消强制公证4年多以来,原有的办理方式依然在大范围延续。

如果绕过公证办理房产继承?

如果不公证、直接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好处是:公证费用可以节省,但是,麻烦程度一样不少。办理流程相当于把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和过户手续都集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而已。

继承人准备好材料:

房产证明。

所有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注意,这也是一个麻烦点,有些地区不仅仅要求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还要求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材料。

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同上,有些地方也要求第二顺序继承人)中死亡的,要求出示死亡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是什么关系,亲妈是不是亲妈、爸妈是不是夫妻,等等。

所有继承人拿着上述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办理。

所以,按照目前实行的操作方式,真想绕过公证去办理,不取决于继承人,而是取决于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再多说一句:之前有过这样的案例,继承人要求不动产直接登记中心办理被拒绝、要求先公证再办理,继承人投诉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后来办理了。这或许也是目前一个可供借鉴的手段。

遗赠房产过户要公证吗

需要公证。房产遗赠公证流程具体分为申请、受理、审查、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房屋的产权证、房屋的遗赠协议、公证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的原油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是户口簿、死亡证明等等。受遗赠人与遗赠人的关系证明。

赠与房产公证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吗

赠与房产公证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因为在进行赠与房产公证的过程中,需要所有继承人签字同意,否则赠与就无法生效。如果有继承人不同意或者放弃,那么就需要进行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因此,赠与房产公证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确保赠与可以顺利进行。进行赠与房产公证的时候,应该尽可能地让所有继承人都知情,并在签字同意之前让他们了解权利义务。同时,在制定遗嘱或者进行赠与的时候,应该考虑到各个继承人的需求和权益,综合考虑进行处理,避免引起继承权争议。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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