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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能得到补偿吗(主动辞职能得到补偿嘛)

admin2周前677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这一点我在很多文章中都有涉及。但不可避免的是,婚前财产很难与婚后生活分开,甚至婚前财产也将用于婚后生活。这将导致一个问题:婚前个人财产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婚姻生活中逐渐被消耗、损坏和贬值。它被称为个人财产,但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会贬值。一旦离婚,一方是否应该给另一方财产补偿?

案例1

1996年,李先生买了一辆福康汽车,当时他还是单身。1998年与于结婚时,李先生特地到公证处对婚前财产进行了公证。结婚后,这辆福康轿车成了李先生和余的主要交通工具。2000年,俞某和她的两个弟弟先后获得驾驶执照后,他们都用这辆车“练练手”。现在两个人要离婚了,区别在于这辆车。李先生认为这辆车虽然是他婚前的个人财产,但主要是夫妻使用。因为她的两个弟弟,汽车被严重损坏。为此,李先生要求夫妻共同财产予以赔偿,于断然拒绝。

在这种情况下,李升要求俞赔偿汽车损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当两个人离婚时,除婚前财产外,分割的财产属于每个人,另一个分割的财产是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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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和丈夫李升结婚时,除了陈静的父母支付房子的费用外,家具和家用电器都是李升买的。然而,随着婚姻生活越来越平淡,在北京长大的陈静发现自己和来自农村的李升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经过几次争吵,陈静和李升同意离婚。房子是陈静的父母结婚前买的。它是用陈静的名字写的,现在它的价值翻了一番。李升认为,家具和家用电器是自己购买的,用于婚后生活,但现在它们被严重贬值,一文不值。因此,陈静应该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给自己一些经济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李升要求陈静对贬值的财产给予经济补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当两个人离婚时,除婚前财产外,分割的财产属于每个人,另一个分割的财产是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自然受到损害、消耗和丧失。如果一方在离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赔偿,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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